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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珠晖区教育科学研究室兼职教研员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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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教通〔2022〕45号


关于印发《珠晖区教育科学研究室兼职教研员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为加强我区教育科研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健全区、校二级教研网络,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协调运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我区教科研工作水平,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选聘一批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的教师担任珠晖区教育科学研究室兼职教研员。现将《珠晖区教育科学研究室兼职教研员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该"办法"要求,积极推荐合适人选,切实做好兼职教研员聘任和管理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将"兼职教研员推荐表"发至电子邮箱401840097@qq.com。

联系人:唐细平    联系电话:8334794

 

                           珠晖区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



珠晖区教育科学研究室兼职教研员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师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充分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发挥教研员的作用,服务全区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研员的选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身体健康,能深入基层调研指导; 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及组织协调能力。

4.获得过区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科研先进个人等称号,获得过市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区优质课(一等奖)荣誉。

5.教龄六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6.教学业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在教学实践中有突出成绩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7.高学段优秀教师可担任本学段或低学段本学科教研员,原则上不允许低学段进入高学段担任教研员,不允许跨学科任教研员。

二、兼职教研员的聘任

1.兼职教研员的选拔范围为各学校(园)教师,由基层单位向区教育局推荐(不接受个人报名)。

2.兼职教研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经区教育局研究、审核、批准后,予以聘用。

3.兼职教研员实行聘任制,经试用(试用期为一学期)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发放聘书,聘期3年,聘期结束后,考核优秀者可以续聘。

三、兼职教研员的职责

1.实行专、兼职教研员相结合工作制度。兼职教研员在区教研室统一领导下,在专职学科(领域)教研员的指导下做好教研工作。

2.积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在教学、教研工作中起引领、示范作用。

3.积极承担区教研室安排的课题实验与研究、资料编写、教科研评比、课程与教学指导、教师培训、联片教研、网络教研等工作。

4.进行学科年度教研工作总结,制定年度教研工作计划。

5.协助专职学科教研员完成本学科各种试题的命制、阅卷、质量分析等工作。

四、兼职教研员管理

1.兼职教研员以学校(幼儿园)管理为主,区教研室管理为辅。所在单位对兼职教研员的教研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

2.研究制定学科教研计划,承担学科教研任务;服从工作大局,做到有分工、讲协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区教研室将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提供展示交流机会,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上示范课、送教下乡、观课议课、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形式,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在教学、科研上的引领示范作用。

4.建立兼职教研员考评制度。对兼职教研员每年一次任职考评,考评不合格予以解聘。任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考评不合格:(1)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区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的;(2)在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组织的考试、竞赛评比等活动中存在泄密、作弊、失职等行为的;(3)其他不符合教研员要求的问题的。三年聘任期满后,区教育局根据其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五、兼职教研员待遇

1.兼职教研员可优先获得由国家、省、市、区统一组织的学习、研训和深造机会;区教研室和所在基层单位在时间安排及经费方面给予保障;适当减少校(园)内工作量,其教研工作量应计算在其任职单位的工作量中。

2.兼职教研员在教研活动中发生的经费开支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共同承担。

3.同等条件下,优秀兼职教研员在评先、评优、人事调整和职称评定中适当倾斜。

4.对于兼职教研员中特别优秀的,列为考查对象,成熟后经区教育局审批调入区教研室担任专职教研员。

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珠晖区教育局2022年选聘兼职教研员方案

2.珠晖区教育局选聘兼职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链接:珠教通〔2022〕45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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