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珠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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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教通〔2022〕22号


关于2022年珠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49号)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认定和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定和复核对象

对2022年新申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评审认定,并对2020年至2021年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进行全面复核。

二、认定和复核时间

2021年5月5日至7日。

三、认定和复核内容

按照《湖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对2022年新一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评审;对2020年至2021年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核查。核实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生均经费的使用情况、办园标准、办园质量、办园行为等方面达标情况。

四、认定和复核方式

(一)单位自评。2020年和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照评估细则,按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并在4月27日前将自评报告交基础教育股。

(二)现场认定和复核。区教育局将会同区财政、区发改部门到2022年新申请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认定;对2020年和2021年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复核。认定和复核采取"查看现场、核实数据、查阅文件、访问等"的方式进行,认定和复核人员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打分。

(三)计分定等。被认定和复核的幼儿园总得分由标准分值(100分)组成,60 分以上为基本达标,80 分以上为完全达标。具体定等的分值详见《湖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评分细则》。

(四)结果公示。区教育局将2022年新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结果于珠晖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同时按要求将认定、复核情况上报衡阳市教育局。

附件:1.认定和复核人员安排表

     2.衡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评分细则


珠晖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链接:珠教通〔2022〕22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