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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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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湘政办发〔2020〕20号)文件规定,应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中小微企业的稳岗返还标准最高提至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经审核,我中心上半年领取稳岗返还补贴的15家企业,皆属于中小微企业,符合相关文件提标条件。现给予湖南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市瑞楷机械有限公司、湖南裕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库投资有限公司、衡阳衡锅锅炉有限公司、衡阳佳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珠晖区东来服装店、湖南创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市鑫诚和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衡阳市衡木创业基地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市金湘地产有限公司、衡阳金新莱孚新材料有限公司、衡阳金鹰医院、衡阳市旭辉建筑器材有限公司、衡阳华冶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十五家上半年领取稳岗返还的企业补发补发相关文件规定提标的50%失业保险费(具体名单附后)。共计拾万零柒仟捌佰柒拾柒元肆角陆分(107877.46)。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函的方式,向珠晖区就业中心反映意见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举报电话:0734—3331914         

2020年11月补发稳岗返还公示附表(1)

主办: 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衡阳市珠晖区人大、衡阳市珠晖区政府、衡阳市珠晖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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