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一严守八条禁令护航“阳光招生”
5月24日珠晖区教文体局主任科员程刚带队来到珠晖一中对普高和职高招生报考工作予以检查指导。
近日,衡阳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联合下发《衡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8条禁令》,要求各地各学校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对于招生工作中的失职渎职问题,将严格问责;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将坚决查处。
学校严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8条禁令: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截留、迟发、少发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中职招生宣传资料;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突破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违反规定跨区域或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举办普高班或擅自开办国控专业,以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等行为;严禁中职学校招收已被其他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
今年我市城区应届初三学生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时间为6月1日到5日,与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相同。学生自主填报志愿与录入信息。为指导学生志愿填报,5月22日我校教导处对初三班主任进行专项培训,;并在家长会上利用ppt对家长们进行志愿填报的专业指导;在学校办公楼一楼设置阳光招生政策展示牌,为学生和家长了解招生政策提供便利。我校坚决按照市教育局 “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阳光招生”。保证不私自接待招生学校,不与招生学校建立任何招生委托关系 ,为阳光招生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