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开办衡阳市珠晖区墨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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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教复〔2024〕15号
关于同意开办衡阳市珠晖区墨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杨平同志:
你报来的《关于申请开办衡阳市珠晖区墨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培养青少年的学习兴趣和特长,同意开办衡阳市珠晖区墨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性质为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内容:书法培训,规模暂定每期60科/次。校址设在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道东49号佳源酃湖都市商业街2栋2-301,法人代表由杨平同志担任。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校名、校址、办学层次。
希望学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参加短期培训的学生坚持自愿原则,合理安排课程和培训时量。努力改善办校条件,切实加强教学及安全管理,探索科学育人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争创良好的社会效益,为珠晖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此复。
珠晖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