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珠教通〔2023〕23号
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为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8号)、《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继续实施高中(中职)起点(省级项目计划)、初中起点(省级项目计划)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工作。现就做好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经珠晖区人民政府同意,报衡阳市教育局、湖南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我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如下:
项目计划来源 | 培养类型 | 招生计划种类 | 培养学校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培养模式 |
省级项目计划 |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共10人) | 普通招生计划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1个) | 小学教育(历史科目组合) | 1 | 4年制本科 |
长沙师范学院(4个) | 汉语言文学(历史科目组合) | 1 | ||||
音乐学(历史科目组合) | 1 | |||||
体育教育(历史科目组合) | 1 | |||||
美术学(历史科目组合) | 1 | |||||
湖南城市学院(3个) | 音乐学(历史科目组合) | 1 | ||||
体育教育(物理科目组合) | 1 | |||||
美术学(历史科目组合) | 1 | |||||
湖南文理学院(2个) | 小学教育(物理科目组合) | 1 | ||||
汉语言文学(历史科目组合) | 1 | |||||
省级项目计划 |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共4人) | 普通招生计划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1个) | 小学教育(全科型) | 1 |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
长沙师范学院(2个) | 小学教育(全科型) | 2 | ||||
湖南城市学院(1个) | 小学教育(全科型) | 1 | ||||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男教师(共1人) | 普通招生计划 | 湖南城市学院(1个) | 小学教育(全科型) | 1 |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1.基本条件。(1)衡阳市(含县市区)范围内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 日及以后出生)。(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2.其他条件。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珠晖区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珠晖区教育局安排在珠晖区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1.基本条件。(1)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3)具备珠晖区户籍,参加了衡阳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二生地会考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4)参加衡阳市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珠晖区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经珠晖区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区2023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分数线为坐落在我区三所普通高中(衡铁一中、市七中、市二十六中)2023年高一新生录取分数线平均分。(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2.其他条件。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珠晖区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珠晖区教育局安排到珠晖区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1.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 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或者2023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 30 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的考生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投档录取。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录取考生情况,填写《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附件15),并将《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教育(体)局。衡阳市教育局收到录取名单后再通知珠晖区教育局。
4.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统称《协议书》)。(1)签订协议书。珠晖区教育局依据《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填报珠晖区招生计划的录取考生与珠晖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珠晖区教育局审查,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珠晖区教育局按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珠晖区教育局根据衡阳市教育局提供的录取名单和联系电话及时通知有关考生。
5.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市教育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7.有关政策。详见《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湘教发〔18〕号文件中附件17)。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1.考生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2023年6月12日—2023年 6月 15日工作时间(周末双休日不报名),到珠晖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报名,逾期不受理。(地址:珠晖区博爱幼儿园对面珠晖区自考成招办公室院子内102室,联系电话:0734-8336929)。
(2)报名所需资料:①本人户口簿和经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主页面+本人页面即可),②学生素质报告册(或学生手册),③学籍卡(学校教务处打印,盖学校行政公章)。④《2023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1)。⑤《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附件2)
(3)注意事项: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一个考生填报一个培养学校,报考我区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只填报培养学校直接志愿"小学教育(全科型)",并贴好相片。学校应依据考生在校表现情况,在全面审查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的基础上,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毕业学校推荐意见栏"填写:<span style="font-weight:bold;color:black;"该生属珠晖区户口,系我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其在校表现及学习成绩同意报考"。
2.学校推荐。初中毕业学校应安排专人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查和推荐,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3.珠晖区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安排专人依据学校和考生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户籍、学籍、年龄、志愿等。并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填写《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于6月1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审定。
4.衡阳市教育局审定报名考生名单。 市教育局依据前述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5.成绩公布。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1)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 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3)考生总成绩由市教育局中考办审定成绩为准。
6.体检。珠晖区教育局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附件16)中对体检的要求,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应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7.签订协议。珠晖区教育局根据安排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珠晖区教育局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的协议书样式制作《协议书》。凡《协议书》内容与《协议书》样式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8.预录取。衡阳市教育局依据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根据县市区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
9.有关政策。详见《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办法及程序》(湘教发〔2023〕19号,附件16)和《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相关政策说明》(湘教发〔2023〕19号,附件17)。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区教育局成立珠晖区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罗广慧任组长,舒剑军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师训股。
(二)要广泛宣传。各学校采用网络、家长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我省(市、区)2023年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和政策。区属中学(珠晖一中、珠晖二中、茶山中学、酃湖中学及英发学校)还应向初三毕业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三)要规范操作。1.考生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 2.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中所需照片要求为同版的一寸免冠同底彩照。协议书、户口薄、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考生信息表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且保持一致(不能使用曾用名),专业方向名称必须使用文件中规范名称且准确无误。
附件:
1.《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
3.《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8号)
4.《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
珠晖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链接:珠教通〔2023〕23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