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衡阳市珠晖区 普通中小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的通知
珠教通〔2022〕6号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衡阳市珠晖区
普通中小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湖南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湘教通〔2022〕5号)要求,根据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衡阳市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学生德育标兵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衡教通〔2022〕9号),我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生中评选2021—2022学年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市区级德育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省市区级三好学生:普通中小学(含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二)省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普通中学(含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学)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干部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等职务一年及以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干部。小学阶段学生不列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
(三)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全区普通中小学(含经审查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德育标兵评选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方面表现突出。
(一)省市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好。热爱学习,成绩优异,省、市、区级三好学生学业成绩分别位于本校前5%、8%、12%以内(初中按初一到初三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小学按五、六年级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下同)。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二)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地遵守和执行中学生行为规范。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成绩优异,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学业成绩分别位于本校前12%、15%以内。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3.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评选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地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在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较高,是养成教育示范生。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三、名额分配
评选名额分配:按毕业生比例下达区级荣誉评选名额(见附件1)(每个小学学校报1名、初中学校报2名区级荣誉获得者参评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德育标兵)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学校根据区教育局评选工作方案,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
2.学校在醒目位置公布各级各类荣誉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
3.确定候选人:按照各级各类荣誉评选条件,凡符合条件者均应确定为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4.集体评议:由毕业年级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经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校行政会议参与人员扩大到毕业年级组长和全体毕业年级班主任。
5.公示:学校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
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按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二)区教育局评选程序
1.集体评议:区教育局成立12人评审小组,对各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基教、局机关纪委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不少于评审小组总人数的一半。
2.公示: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集体评议结果通过区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3.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市教育局,同时报送评选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把思想品德表现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
(二)凡有子女、亲属被确定为推荐人选的,其本人必须回避当年的评选工作。在各级评选中,推荐人选所在学校教师不得参与。
(三)学校在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设置举报信箱或邮箱、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区教育局将加强领导,从严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局机关纪委加强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五)省、市级各类荣誉获得者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一经查实,我局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应待遇,并不得替补。
(六)学校要为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备查。
(七)需报送材料:
1.报送目录
(1)学校推荐报告1份(附件2)。
(2)附件《申报审批表》各一式一份。
(3)附件《名册》表一式一份,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稿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
(4)学校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评审投票统计表复印件各1份。
(5)学校公示证明材料1份。
2.报送时间和地点。2022年2月21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3.报送要求。请各学校严格按照上述目录报送材料,各项表格正反双面复印,内容填报完整、准确,并加盖公章。我局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材料报送不齐全的或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后果由各单位自负。逾期未补正或未报送评选材料的,不再受理。
“省三好”从“市三好”中产生,“市三好”“市优干”“市德育标兵”分别从区级三好、优干和德育标兵中产生。
联系人:李淳 孙宇峰 8333795(办)
电子邮箱:11197706@qq.com
附件:
1.珠晖区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德育标兵名额(预备)分配表
2.衡阳市珠晖区2021—2022学年度普通初中(小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推荐情况报告
3.衡阳市珠晖区2021—2022学年度普通初中市(区)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4.衡阳市珠晖区2021—2022学年度普通初中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5.衡阳市珠晖区2021—2022学年度普通小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6.衡阳市珠晖区2021—2022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申报审批表
7.衡阳市珠晖区2021—2022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名册
珠晖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1日
附件链接:珠教通〔2022〕6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