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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 年"珠晖区师德楷模""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珠晖区优秀教师""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和"珠晖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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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教通〔2021〕46号


关于做好 2021 年"珠晖区师德楷模""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珠晖区优秀教师""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和"珠晖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公民办幼儿园、局机关各部门: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区教育局决定在第37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珠晖区师德楷模""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珠晖区优秀教师""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和"珠晖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选范围

1."珠晖区师德楷模":从"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候选人 中推选;除具备"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条件外,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事迹更为突出。

2."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全区公民办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不含校外培训机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 年以上,在职在岗,现仍在教学一线。

3."珠晖区优秀教师":全市各级各类公民办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不含校外培训机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 年以上,在职在岗,现仍在教学一线。学校党政正职的校领导不得申报。

4."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享受乡镇补贴或乡村人才津贴的专任教师;且在乡村学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20 年以上,在职在岗,现仍在教学一线。乡镇中心学校党政正职的校领导不得申报。

5."珠晖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任职 5 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及教育教学辅助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对学校(单位)发展和教育有突出贡献。

近五年来已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原则上不再申报。凡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至发文之日止)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于评选范围。

(二)推选名额

推选"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55名,其中含"珠晖区师德楷模"15 名,推选"珠晖区优秀教师"78名、"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18 名、"珠晖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0 名,以上各类奖项共 171名。各学校(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结构推荐人选(见附件 1),各学校(单位)可在名额内推荐一个最符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四项荣誉之一的人员参加市教育局评选(在附件3汇总表"备注"栏标明)。

二、推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近五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 1 年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进行推荐。

(一)"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

1.爱国守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技能,有精湛的业务水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3.师德高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心理健康,不存在体罚学生和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现象。

4.示范引领。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得到教职员工的广泛认可和赞誉,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二)"珠晖区师德楷模"

师德楷模除具备"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在社会中有较好的影响,在师德先进个人中事迹更为生动突出。

(三)"珠晖区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热爱乡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能够在艰苦的条件下,克服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教书育人,取得突出的业绩,事迹典型感人,具有代表性,能彰显乡村教师献身教育、扎根基层、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

3.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关心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真正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口碑好,声誉高,得到学校、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

(五)"珠晖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推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民主推荐。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学校(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经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在本学校(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过程中,如对拟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所在学校(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

(二)区级审核。各学校(单位)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学校(单位)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的综合性结论、本单位公示情况等。表和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

(三)审定人选。各学校(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审核后,由区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区级拟评定对象及市级拟推荐对象,并在全区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区级评定对象及市级推荐对象。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区教育局通报评选结果,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工作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优中选优。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各学校(单位)要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团(队)专职干部等人员,要注重推荐在教育扶贫和抗击疫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凡在任职近五年内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原则上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三)要严格推选纪律。被推荐人须征求所在党支部、纪检等部门意见。对未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四)要按时报送材料。为确保工作进度,各学校(单位)请于7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区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推选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志军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纪委、办公室、人事师训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师训股肖应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选的日常工作。各学校(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做好推选的各项工作。

七、申报材料

(一)报送材料种类: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 1 份(以校为单位)。2.《审批表》(一式 2 份,A4 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2)。3.《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 2 份,见附件 3)。4.《拟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 1 份,见附件 4)。5.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 2 份,见附件 5 样式),以第三人称撰写,先进事迹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分为综合表现和主要业绩两部分。综合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纪律等,字数控制在 400 字以内。主要业绩写明工作水平和业绩,及本人承担的职责和发挥的作用等,字数控制在 1600 字以内。上述材料除《拟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外,其余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其中《推荐汇总表》存为 Excel 文件。

(二)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报送推荐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过时不报视为放弃。各单位材料审核人员要进行严格把关,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材料报送地址:珠晖区政务中心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207室;联系电话:8336929

电子邮箱:105568361@qq.com。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审批表

3.推荐人选汇总表

4. 拟推荐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5. 事迹材料样式



珠晖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下载链接:珠教通〔2021〕46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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