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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晖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督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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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教通〔2021〕37号


2021年珠晖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督查方案


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十个严禁"》及《关于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湘教通〔2019〕64号)、《关于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组织招生考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衡教通〔2019〕68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特对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21年6月19日-6月20日

二、督查安排



日期

督查机构

带队领导

督查人员

6

月19日

上午

湘德、一家人、湖北路昂立、漂亮、乐学堂

刘  辉

冯建良

蒋孝莲

李  淳

刘景松

谢黎明

屈  昀


下午

杰西、如意里博文、英杰、尚书堂

6

月20日

上午

智伴菁华、东方名城博文、新知才、酃湖昂立、飞腾

下午

银星、博学、

嘉贝尔

三、督查内容

督查主要内容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强化安全管理、诚信招生宣传、明确办学方向、细化培训安排、稳定师资队伍、杜绝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规范财务管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

四、督查程序

1.听取汇报。听取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汇报(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2.查阅资料。通过查阅工作资料,了解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开展情况。

3.实地核查。现场核查校外培训机构强化安全管理、诚信招生宣传、明确办学方向、细化培训安排、稳定师资队伍、杜绝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规范财务管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

4.情况反馈督查组反馈督查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学科类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要对照区教育局督查细则做好准备,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汇报后交督查组带回。

2.请校外培训机构安排好场所,供督查汇报及反馈、资料展示使用,资料要分明别类,注明目录,与督查内容一一对应;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教师身份信息、十个禁止、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等要公示到位。

3.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附件:2021年珠晖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督查表



                 珠晖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地址:珠教通〔2021〕37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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