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珠晖区中小学生"独唱、独舞、独奏"比赛的通知
珠教通〔2020〕42号
关于举办2020年珠晖区中小学生"独唱、独舞、独奏"比赛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促进我区学校艺术教学工作,充分展示我区中小学生的艺术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选拔优秀的艺术特长生参加市"独唱、独舞、独奏"比赛(以下简称"三独"比赛)。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区中小学生"三独"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题材
开展以校园题材为主的独唱、独舞、独奏节目展演,参赛节目内容要健康向上,有较高的艺术性和观赏性,独唱歌曲鼓励从《童声里的中国》歌曲集中选择。
二、项目要求
1.独唱:参赛者每人演唱一首歌曲,唱法不限。
2.独舞:舞蹈体裁不限,时间不超过4分钟。
3.独奏:参赛者每人演奏一首乐曲(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乐器种类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伴奏形式不限。
三、参赛办法
1.采取学校推荐形式。每校限报6人(独唱、独奏、独舞各2人)。
2.报名时间和地点:9月26号前报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局体卫艺股。
3.定于2020年10月10日下午3时在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召开领队并抽签决定参赛序号。
四、比赛时间、地点及组别
1.比赛时间:2020年10月13日上午8:30准时开始。
2.比赛地点:另定。
3.比赛组别:分为初中组、小学组。
五、奖项设置
每个比赛项目根据报名情况设一、二、三等奖若干,每组一等奖选手将有机会获得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三独"比赛资格。
六、比赛要求
1.参赛选手由各学校组织,按规定时间报到参赛,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各学校要落实好带队老师,按规定做好参赛选手的交通安全等相关事项。服从体卫艺股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各校要提高认识,积极认真地做好参赛选手的推荐及指导工作,为推动我区艺术教育发挥作用。
3.比赛预、决赛一次过,根据评委打分决定名次。
4.按参赛项目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一等奖的节目均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5.奖励办法:由区教育局颁发证书。
6.参赛选手请自备乐器、伴奏音乐、演出服装及道具,独奏不能使用伴奏和伴奏带。
7.比赛结果发布于教育信息网。
8.报名表(请在附件栏下载)要求分项目(独唱、独舞、独奏),一律将报名表电子文稿发至QQ:379106338,联系人为:魏芳,联系电话:3121433。
附件:2020年珠晖区中小学生"三独"比赛报名表
珠晖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地址:珠教通〔2020〕42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