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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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教通〔2020〕13号
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衡文明办〔202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1.各学校要积极开展班级、校级“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并对“新时代好少年”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栏内必须体现)。
2.每校(乡镇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择优推荐1名校级“新时代好少年”参评区级“新时代好少年”,区教育局从中择优推荐参评市级“新时代好少年”。区级推荐人选材料按文件要求在5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珠晖区教育局
2020年5月6日
衡文明办6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时代衡阳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