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共青团衡阳市委员会、衡阳市教育局、少先队衡阳市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衡阳市“希望工程‘一元捐’、爱心助学‘微公益’”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珠教文体党通〔2017〕3号
关于转发共青团衡阳市委员会、衡阳市教育局、少先队衡阳市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衡阳市“希望工程‘一元捐’、爱心助学‘微公益’”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共青团衡阳市委员会、衡阳市教育局、少先队衡阳市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衡阳市“希望工程‘一元捐’、爱心助学‘微公益’”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发动广大青少年参与“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并将本校开展活动情况于3月31日前报共青团珠晖区委员会。
联系人:唐曲琴 陆娜 联系电话:3331132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3月17日
衡团联〔2017〕2 号
关于开展衡阳市“希望工程‘一元捐’、
爱心助学‘微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各大中专院校和市直中学团委、各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希望工程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广泛汇聚公益力量,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倡导“微捐赠·微公益”理念,筹集整合更多社会资源帮助和改善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就学,团市委决定联合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希望工程‘一元捐’、爱心助学‘微公益’”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希望工程“一元捐”、爱心助学“微公益”
二、活动内容
各地各单位本着遵循自愿捐款的原则,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广大青少年(困难团员、少先队员除外)参与“希望工程‘一元捐’、爱心助学‘微公益’”活动,捐赠标准为每人一元,多捐不限。鼓励城市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捐出自己的“爱心红包”。
三、资助原则
筹资总额的70%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资助计划用于实施希望工程学生资助项目,总额的30%留存于湖南省青少年发展青基会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开展救灾助学活动。
四、活动步骤
1. 宣传动员:3月下旬,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下发“一元捐”活动通知至市直各单位、企业,对募捐活动作出统一部署。
2. 集中劝募:3月下旬至5月底期间,为“希望工程‘一元捐’、爱心助学‘微公益’”活动的集中劝募月。在此时段,各单位要依照实际情况,以“希望工程‘一元捐’、爱心助学‘微公益’”为主题集中开展劝募工作,掀起“一元捐”劝募活动的新高潮。
3. 资金汇缴:集中劝募结束后,各单位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善款足额缴至市希望公益服务中心,由市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上缴湖南省青少年发展青基会统一管理。2017年资金汇缴的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4. 资助安排:9月,团市委联合相关部门将集中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资助计划,计划经核准后,在衡阳市共青团网站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市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将于12月前后集中拨付助学资金。
五、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一元捐”活动的组织,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方案,尽一切力量广泛发动青少年参与。
2. 严格要求,认真落实。“一元捐”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的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同时与市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年度资助项目安排挂钩。鼓励各单位采取设立“希望工程募捐箱”、“爱心一元捐工作站”、“微公益项目”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
3. 阳光透明,规范管理。募捐过程中要确保资金阳光运行。募捐结束后,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及时上缴市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截存、挪用和滞缴资金。
联系人:程 旭、李 丽;
联系电话:0734-8130906;
地址:衡阳市常胜中路20号。
共青团衡阳市委员会 衡阳市教育局
少先队衡阳市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