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教文体通〔2017〕60号关于做好2017年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支教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珠教文体通〔2017〕60号
关于做好2017年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支教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小学及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区教文体局决定在全区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支教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珠晖区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为人师表,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模范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及师德规范要求;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任课情况参照《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调整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任课的规定》(珠教文体字【2015】3号)执行,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5. 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关注学生精神生活和内心情感,积极探索、完善学生自主发展模式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指导全班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和谐全面发展;
6.各类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且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六年以上。
(二)珠晖区优秀支教教师评选条件
1. 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扎根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认真开展援疆和支教工作,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 教学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对本学科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具有指导受援学校教师的能力,能很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幅射作用;
3. 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不怕吃苦,甘于奉献,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深受学生及家长爱戴,深得社会好评;
4. 热爱“三区”教育事业,关心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学生,积极为“三区“学校出谋划策;
5. 在支教(含援疆)期间,教学实绩居同类学校领先水平,在受援学校乃至受援的县市具有较高知名度;
6. 全区2011年以来参加湖南省援疆的教师和全区2014年以来参加 “三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的教师。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珠晖区优秀教师123 名,由区评选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材料及民意测评情况等最终确定表彰人选。优秀支教教师由局人事师训股与受援学校对接,由受援学校评选,名额暂不定。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和教文体局范围内进行公示。
1.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附民意测评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推荐单位撰写推荐初审报告,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民意测评情况、公示结果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初审报告、推荐审批表、民意测评统计表等材料报送至局人事师训股。
(二) 评选推荐要坚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现任中小学班主任倾斜 (现任班主任推荐名额不低于50%),向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显著教师倾斜。
(三)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取消该学校参加下一届评选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珠晖区优秀教师、珠晖区优秀支教教师,由区教文体局印发表彰决定,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教文体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委书记谢志军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师训股肖应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做好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六、申报材料
(一)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按时、保质地完成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推荐材料主要包括:推荐初审报告、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珠晖区优秀教师、珠晖区优秀支教教师审批表》(附件二)、《珠晖区优秀教师、珠晖区优秀支教教师学校推荐民意测评统计表》(附件三)。
(二)推荐对象的主要事迹材料要求在2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详实。所有报送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并报电子文档,审批表、民意测评统计表和事迹材料存为Word文档,用A4纸打印,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同上报,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传送。所有材料按要求收集整理好后于2017年6月7日之前报送区教文体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地址:珠晖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207室。 联系电话:8336929 电子邮箱:3213575687@qq.com。
附件:
一、珠晖区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珠晖区优秀教师、珠晖区优秀支教教师审批表
三、珠晖区优秀教师、珠晖区优秀支教教师学校推荐民意测评统计表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5月24日
附件一:
珠晖区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名额
|
|
1
|
珠 晖一中
|
8
|
|
2
|
珠 晖二中
|
3
|
|
3
|
茶 山中学
|
3
|
|
4
|
酃 湖中学
|
3
|
|
5
|
马路口小学
|
5
|
|
6
|
粤 汉小学
|
4
|
|
7
|
湖北路小学
|
4
|
|
8
|
泉溪村小学
|
7
|
|
9
|
东站路小学
|
5
|
|
10
|
东风路小学
|
3
|
|
11
|
玄碧塘小学
|
4
|
|
12
|
狮子山小学
|
1
|
|
13
|
衡州路小学
|
2
|
|
14
|
和平乡中心学校
|
7
|
|
15
|
酃湖乡中心学校
|
6
|
|
16
|
茶山坳镇中心学校
|
7
|
|
17
|
东阳渡街道中心学校
|
7
|
|
18
|
实 验小学
|
10
|
|
19
|
光明路小学
|
5
|
|
20
|
冶 金小学
|
8
|
|
21
|
新华实验小学
|
4
|
|
22
|
苗 圃小学
|
4
|
|
23
|
盐 矿小学
|
2
|
|
24
|
建 湘小学
|
2
|
|
25
|
东阳中心幼儿园
|
1
|
|
26
|
民办小学
|
4
|
|
27
|
民办幼儿园
|
6
|
|
合计
|
|
125
|
|
附件二:
珠晖区优秀教师、珠晖区优秀支教教师审批表
申报单位: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政 治
面 貌
|
|
文化
程度
|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出 生
年 月
|
|
教
龄
|
|
现任教学科
|
|
班主任年限
|
|
拟授奖
励名称
|
|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
工作单位
及现任职务
|
|
电话
|
|
||||||||
主
要
事
迹
(2000
字以内)
|
|
||||||||||||
主
要
事
迹
(2000
字以内)
|
|
||||||||||||
所在单
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局纪检审核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文体局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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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珠晖区优秀教师、珠晖区优秀支教教师学校推荐民意测评统计表
申报人姓名
|
|
所在单位
|
|
职务
|
|
|||||||||
测评
时间
|
|
测评地点
|
|
任教学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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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测评人员代表(5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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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总人数
|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所教学科
|
电话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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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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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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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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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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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加测评
总人数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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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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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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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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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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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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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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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结果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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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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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组长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
工作人
员签字
|
唱票人
|
计票人
|
监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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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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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测评人员代表签名,由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师等成员组成。
关于做好2017年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小学及幼儿园:
长期以来,我区中小学乡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扎根偏远薄弱农村学校,在深化教育改革、悉心教书育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教育事业,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教文体局决定在全区表彰一批优秀乡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忠于职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长期坚守在偏远、艰苦、贫困的乡村中小学校一线教育教学岗位;
2、为人师表。恪守师德,以身作则,作风务实,廉洁奉公,处处作学生的表率,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3、敬业爱生。有教育梦想,潜心治学,严格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对学生充满爱心,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特别关心留守儿童、生活困难家庭子女;
4、业务精湛。善于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优秀;
5、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勤奋工作,吃苦耐劳,以学校为家、以学生为本,学生、家长满意率高;
6.连续在乡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十年以上,且现仍在专任教师岗位上。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共 名(名额分配见附件一)。由区评选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材料及民意测评情况等最终确定表彰人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区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1.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民意测评表见附件三),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推荐单位撰写推荐初审报告,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民意测评情况、公示结果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初审报告、推荐审批表、民意测评统计表等材料报送至交问题局人事师训股。
(二)评选推荐要坚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尤其要向偏远薄弱农村学校教师倾斜。
(三)在同等条件下,从教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优先推荐。
(四)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取消该学校参加下一届评选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由区教文体局印发表彰决定,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教文体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委书记谢志军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师训股肖应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做好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一)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有关单位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按时、保质地完成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推荐材料主要包括:推荐初审报告、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审批表》(附件二)、《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学校推荐民意测评统计表(附件三)。
(二)推荐对象的主要事迹材料要求在2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详实。所有报送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并报电子文档,其中汇总表存为Excel文件,审批表、民意测评统计表和事迹材料存为Word文档,用A4纸打印,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同上报,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传送。所有材料按要求收集整理好后于2017年6月7日之前报送区教文体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地址:珠晖区教文体局人事师训股207室。 联系电话:8336929 电子邮箱:3213575687。
附件:
一、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审批表
三、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学校推荐民意测评统计表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5月23日
主题词: 教育 表彰 通知
附件一:
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珠晖一中
|
4
|
珠晖二中
|
1
|
茶山中学
|
2
|
和平乡中心学校
|
3
|
酃湖乡中心学校
|
3
|
茶山坳镇中心学校
|
5
|
东阳渡街道中心学校
|
5
|
新华实验小学
|
1
|
东阳中心幼儿园
|
1
|
盐矿小学
|
1
|
合计
|
26
|
附件二:
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审批表
申报单位: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政 治
面 貌
|
|
文化
程度
|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出 生
年 月
|
|
教
龄
|
|
乡村工作时间
|
|
班主任年限
|
|
拟授奖
励名称
|
|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
工作单位
及现任职务
|
|
电话
|
|
||||||||
主
要
事
迹
(2000
字以内)
|
|
||||||||||||
主
要
事
迹
(2000
字以内)
|
|
||||||||||||
所在单
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局纪检审核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教文体局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三:
申报人姓名
|
|
所在单位
|
|
职务
|
|
|||||||||
测评
时间
|
|
测评地点
|
|
任教学科
|
|
|||||||||
|
参加测评人员代表(5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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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总人数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所教学科
|
电话
|
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参加测评
总人数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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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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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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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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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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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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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评结果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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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组长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
工作人
员签字
|
唱票人
|
计票人
|
监票人
|
|||||||||||
|
|
|
||||||||||||
注:测评人员代表签名,由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师等成员组成。
|
||||||||||||||
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学校推荐民意测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