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晖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珠教文体字〔2017〕24号
关于印发《珠晖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的通 知
各幼儿园:
现将《珠晖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9月26日
珠晖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决定制定珠晖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前教育改革和创新,进一步优化、扩大珠晖区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形成本区学前教育特色,打造学前教育品牌,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通过4年的评估规划,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整体提高学前教育办园质量。
二、制定依据
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5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以及《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教督办[2017]157号)为主要依据,结合珠晖区幼儿园发展实际所制定。
三、基本原则
1.以评促建。推动我区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2.客观公正。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
3.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四、内容与方式
1.评估内容。以《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为基本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2.评估方式。主要是现场察看、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
五、组织实施
1.督导评估工作由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督导股组织相关股室实施。
2.实施程序。制定规划——幼儿园自评——实地督导评估——结果反馈——幼儿园整改——复查——上报市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
六、评估规划
(见附件)
七、结果运用
1.将督导评估报告报送区人民政府,作为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
2.对督导评估中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规范办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3.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件1:珠晖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规划
附件2: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9月26日
附件1
珠晖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规划
规划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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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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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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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幼儿园、亲亲蒙氏幼儿园、苗成第二幼儿园、东方巴黎幼儿园、蓝天鸿星幼儿园、金星幼儿园、七彩童年幼儿园、经典幼儿园、天才宝贝幼儿园、美贝幼儿园、和平鸽幼儿园、东江丽景海豚贝贝幼儿园、一六九幼儿园、东阳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苗圃幼儿园(共1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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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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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亲幼儿园、博爱幼儿园、东方宝贝幼儿园、育英幼儿园、漩进幼儿园、小橡树幼儿园、启源幼儿园、新街幼儿园、成长幼儿园、开心幼儿园、彩虹桥幼儿园、扶小里幼儿园、华联幼儿园、普莱特幼儿园、旭日升幼儿园、凯杰幼儿园、师院幼儿园、空八师幼儿园(共18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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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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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幼儿园、星悦幼儿园、北极星幼儿园、天使幼儿园、欣欣童年幼儿园、慧稚幼儿园、蓓蕾幼儿园、建湘幼儿园、世纪宝贝幼儿园、蓝天宝贝幼儿园、小红花幼儿园、朝阳幼儿园、金苗幼儿园、百灵鸟幼儿园、泉溪村幼儿园、光明路幼儿园、坪田幼儿园(共17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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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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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泉幼儿园、荷花坪幼儿园、乐乐幼儿园、茶山坳幼儿园、豪杰幼儿园、酃湖幼儿园、建光里幼儿园、金色年华幼儿园、海豚宝宝幼儿园、喜洋洋幼儿园、新苗幼儿园、花朵朵幼儿园、和平乡中心幼儿园、新春幼儿园、启明星幼儿园、英才幼儿园、茶山坳镇甜心幼儿园、英发幼儿园、衡州路幼儿园(共1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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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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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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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
园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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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办园许可,证照齐全。
2.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没有安全隐患。
3.幼儿园规模、班额符合相关规定。
4.园舍、户外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区角设置合理。
5.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齐全。
6.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数量充足,种类丰富,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7.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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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安
全
卫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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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到岗到人。
2.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幼儿按需饮用温开水。
3.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儿童伙食要与成人伙食分开。
4.建立卫生消毒制度,按规定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
5.按要求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6.按规定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建立幼儿健康档案。
7.有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对措施,发病率低。
8.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对突发事故有预案和防控措施。
9.校车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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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保
育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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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因人施教,为在园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2.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态度亲切、温和,师生关系和谐。教职工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幼儿情绪积极稳定,快乐活泼。
3.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兼顾。正常情况下,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
4.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保证幼儿游戏活动时间,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
5.教育活动注重引导幼儿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
6.教育活动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内容适宜,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7.教育活动计划明确,活动方案可操作。活动组织形式灵活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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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教
职
工
队
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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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数量符合相关标准,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2.注重师德师风建设,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教师教研和教职工培训内容适宜、形式多样,培训学时符合相关规定。
4.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教师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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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内
部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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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健全。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现象。
3.执行财务制度。有独立账目、账目清楚;无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情况;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无克扣现象。
4.规范招生,无入园考试或测查。
5.家长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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