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晖区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珠教文体字〔2017〕46号
关于印发《珠晖区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工作
应急预案》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珠晖区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10月19日
珠晖区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区教育系统内的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幼儿园)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区教育系统内实施恐怖、暴力袭击,给校园安全、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驾驶交通工具对学校(幼儿园)进行袭击的恐怖事件;
2.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师生聚集场所、重要教育教学设施的恐怖事件;
3.利用暴力工具袭击(劫持)师生,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暴力事件;
4.劫持师生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共暴力事件;
5.在学校(幼儿园)内纵火、投毒,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公共安全事件;
6.其他针对学校(幼儿园)和师生的重大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区教文体局成立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应对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其反恐防暴工作协调机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一把手”是反恐防暴工作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原则。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学校(幼儿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学校(幼儿园)秩序,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6.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7.遵循法律原则。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时,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珠晖区教文体局成立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谢志军
副总指挥:向文
成员: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二、工作职责
区教文体局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在中共珠晖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指挥和协调。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向文
副主任:冯建良
成员: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办公地点:局综治办
主要职责:制定区教文体局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强化日常信息监测与预警;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反恐知识宣传教育,督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反恐知识宣传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涉恐隐患检查;建立健全反恐工作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反恐防暴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发生恐怖、暴力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基本指挥组(协调联络组)
组长:向文
成员:冯建良、曹静
办公地点:局综治办
主要职责:负责与区委、区政府及区反恐办联系,及时上报下达区委、区政府及区反恐办相关情报信息;负责提供反恐应急处置法律政策支撑;负责反恐处置中各种信息发布、舆情监控及事件处置平息后的材料汇总、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物资、器材保障及人员、车辆调度;负责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联系渠道;负责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前进指挥组(现场处置组)
组长:向文
成员: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第一时间开赴现场,负责系统内部垂直指挥,主动协同党委政府及反恐办和政法部门开展现场施救、现场保护、事态控制;负责现场信息反馈到基本指挥所;指导、帮助学校做好复课及事态平息后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现场善后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向文
成员:刘发军、朱庆玖。
工作职责:负责事故处置过程中所需车辆调配、资金调拨、通信保障;负责损失统计,按规定上报有关的材料。
第三章 处置措施
一、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及时报告
掌握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征兆或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延误。各级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二、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幼儿园)应迅速调集本地、本校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必要时申请当地党委政府,调动公安、民政、发改、住建、交通、信息、水利、农业、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武警部队予以支援,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师生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及水电气泄露、排除爆炸装置、控制疫情及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学校(幼儿园)在受到恐怖袭击初期,因种种原因使得信息未能上报或无法得到上级指示的情况下,要依据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首先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其次确保校园重点部位和敏感部位的安全;再次确保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在接到上级指示后,要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力争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小。
三、全力维护学校(幼儿园)稳定
要根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暴力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必要时经上级部门同意,可暂时关闭学校(幼儿园),要发动广大师生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暴力犯罪活动,为党和政府提供相关情报线索,为侦察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四、信息发布
学校(幼儿园)要本着有利维护教育系统稳定、有利于提高师生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暴力分子、有利于维护我区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原则,按照党委和政府确定的统一口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师生和社会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和发布信息,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
五、做好善后工作
处置工作完毕后,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情绪稳定,尽可能减少恐怖暴力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各学校(幼儿园)要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第四章 处置工作保障
一、日常防范
1.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防范各类恐怖、暴力袭击的规章制度,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以及各种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生物及化学等危险品要加强管理,完善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2.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有关反恐防暴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预防恐怖、暴力袭击的常识,鼓励师生举报恐怖、暴力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师生参与反恐防暴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二、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本预案和《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及特殊要求,制定本校(园)职责范围内的具体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反恐防暴实战能力。
第五章 附则
一、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珠晖区教文体局负责解释。
二、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