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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教文体系统组工信息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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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教文体党字〔20187

 

 

珠晖区教文体系统组工信息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组织工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充分发挥组工信息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组工信息工作水平,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教文体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领导决策、推动改革创新、指导基层实践、促进工作落实为目标,坚持着眼全局,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区教文体系统组工信息工作开创新的局面,为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考评对象及范围

(一)考评对象:教文体系统党支部。

(二)考评范围:在中央组织部《组工参阅》《组工信息》《组工通讯》,以及省委组织部《湘组信息》、市委组织部《衡组信息》、区委组织部珠晖党建网上刊发的信息稿件。

三、考评内容

(一)报送内容

1.对中央、省、市、区委有关组织工作方面的重要安排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干部、党建、人才、自身建设方面的创新思路、特色做法、工作进展、典型经验等情况。

3.围绕组织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的对策和建议。

4.省、市、区有关组织工作重要指示和要求的落实情况。

5.各党支部需要报道的其他组工信息。

(二)报送形式

以动态简讯、综合述评、典型材料、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等多种形式报送。

(三)报送和采用任务分配

1.报送数。各支部每季度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每年不少于4条。

2.采用数。要求各支部在省、市、区及以上组工刊物每年度上稿不少于1篇。

(四)报送要求

各支部要安排1名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好、履责意识强的信息专干负责该项工作。报送稿件要坚持信息数量与质量并重,突出问题导向,做到“喜忧兼报”,多报送有价值、有分量的信息稿件,在有稿快报、应报尽报的基础上,确保完成报送任务

1.报送信息坚持“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信息要实事求是、准确无误,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严禁报送涉密信息,不得通过互联网报送较敏感信息。

2.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主题鲜明,文题相符。动态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调研经验类信息要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多报送一些反映问题、调查研究、意见建议方面的信息。

3.上报的信息坚持“四不报”原则,即观点不新不报、内容不实不报、情况不明不报、涉密事项不报。

四、考评计分办法

实行百分制,各支部基础分为100分,上报数和采用数基础分各为50分,按照每月上报数和采用数双项计分,其中信息被采用情况为主要计分依据,按采用刊物等级实行差别计分和累积计分制度。同一信息重复采用的,可重复计分。计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一)信息报送加减分原则:信息按时按数报送不加分不减分;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每少报一篇在基础分上扣0.5分;超量完成报送任务的,超量部分每报1篇加0.2分。

(二)信息采用加减分原则:

1.中央组织部内刊:中央组织部《组工参阅》以单篇(条)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10分,以综合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5分;《组工信息》《组工通讯》以单篇(条)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8分,以综合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6分。

2.省委组织部内刊:《湘组信息》刊发的问题建议类信息,以专刊形式采用的每篇记8分,以单篇(条)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6分,以综合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4分;刊发的经验动态类信息,以专刊形式采用的每篇记6分,以单篇(条)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5分,以综合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3分。

3.市委组织部内刊:《衡组信息》刊发的问题建议类信息,以专刊形式采用的每篇记5分,以单篇(条)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4分,以综合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2分;刊发的经验动态类信息,以专刊形式采用的每篇记4分;以单篇(条)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3分,以综合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2分。

4.珠晖党建网:在珠晖党建网发布信息,以单篇(条)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1分,以综合形式采用的每篇(条)记0.5分。对上报信息严重失实,存在明显抄袭、剽窃行为的,每次扣2分,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考评结果运用

局党建办每季度末对各支部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一阶段信息报送工作提出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计分,每年底进行年度汇总考评计分,考评计分情况及时通报。根据考评结果,每年评选一批优秀信息稿件、优秀信息专干。

考评工作由局党建办负责,报局领导审定。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实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评选教文体局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参考。对连续2个季度未完成报送任务的,约谈本单位主要领导。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局党建办负责解释。

 

                 中共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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