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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2018年版权宣传周、“绿书签行动”暨“阅读有我.书香珠晖”全民读书月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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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教文体字〔201823

 

珠晖区2018年版权宣传周“绿书签行动”暨

“阅读有我.书香珠晖”全民读书月宣传活动方案

 

    为加强我区版权宣传普及,提升全区人民版权意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情况的审议意见》(衡常发〔2017〕11号)及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版权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文化强区建设,深入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开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阅读、热爱阅读的良好氛围,现结合我区实际,拟4月23日至5月31日开展珠晖区版权宣传周、“绿书签行动”暨“阅读有我.书香珠晖”全民读书月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3日至5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倡导创新文化,倡导全民阅读,尊重知识产权、加强版权保护,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拒绝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文明程度。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工作安排会

1.参加人员:各街道、乡镇文化站长

2.会议时间:2018年4月23日下午3点

3.会议地点:珠晖区文化馆三楼

4.会议内容:相关活动计划和安排

)举行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4月27日上午9点

2.启动仪式地点:苗圃小学

3.活动议程:

(1)校长主持

(2)教文体局相关领导讲话

(3)播放宣传视频、赠送图书、发放宣传资料及“绿书签”

(4)学生代表宣读“加强版权保护,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倡议书

(5)签名活动

(三)开展版权宣传、全民阅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1.各街道、乡镇文化站结合自身实际在辖区内选取一个企业并在各社区、村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期间,各街道、乡镇文化站要组织各社区在文化站内观看宣传视频,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绿书签”等形式开展至少1次版权宣传和“绿书签行动”宣传活动,并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宣传报道。有条件的街道、乡镇要利用户外LED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

2.各学校要将相关宣传视频发给老师,由老师再发给家长,由家长陪同学生一起观看,同时各校结合实际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思品等时间播放宣传视频,还要通过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向学生广泛开展宣传。并对1-3年级学生进行简单提问,要求4-6年级学生写好观后感,5月18日前统一发送到704949948@qq.com(联系人:杨梅)。我局将在5月31日前评选出优秀观后感并颁发奖状。

各街道、乡镇文化站与学校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形成全区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态势,扩大宣传期间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全区人民版权意识,并于4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开展宣传活动相关资料报送至区教文体局文化管理股(邮箱172577197@qq.com)。

活动联系人:张哲、杨梅    联系电话:0734-8183248

附件:2018年知识产权暨版权宣传周宣传资料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2018年知识产权暨版权宣传周宣传资料

 

宣传语、视频、图片

1.  保护版权 尊重创造 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2.  创造加保护  生活更美好

3.  尊重数字创意 保护网络版权

4.  保护数字创意 实现版权价值

5.  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作 ,保护版权

6.  尊重知识 崇尚创新 诚信守法 保护版权

7.  支持原创 拒绝盗版

8.  保护版权 给创作一个无忧的世界

 

公益宣传视频资料下载: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0338/326962.html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0338/326954.html

 

公益宣传图片资料下载: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483/371759.html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0340/326960.html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0333/326911.html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0340/326959.html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0340/326958.html

 

版权知识宣传资料

1.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3.受法律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口述、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美术、建筑、摄影、电影、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4.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5.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决定刊登通知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图书出版者、报社、期刊社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6.版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7.著作权纠纷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寻求解决。

8.保护作者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刑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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