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珠教文体通〔2018〕59号
关于成立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
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部门,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8】8号)和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民政局、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衡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衡阳市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衡教发【2018】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志军 区教文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舒剑军 区教文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辉 区教文体局党委委员、主任督学
庞山秀 区纪委派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组长
范 翔 区教文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向 文 区教文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欧阳小泉 区教文体局主任科员
程 钢 区教文体局主任科员
刘加意 区教文体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谢黎明 区教文体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淳 区教文体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肖应美 区教文体局人事师训股股长
李凌云 区教文体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
冯建良 区教文体局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王志波 区教文体局基建站站长
李 琼 区教文体局督导股股长
肖家明 区教文体局办公室主任
凌轶明 区教文体局党风政风室主任
唐细平 区教文体局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
周文君 区教文体局团委书记
李 屹 区教文体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孙宇峰 区教文体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教文体局党委委员、主任督学刘辉兼任办公室主任,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谢黎明、基础教育股股长李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请工作机构成员明确责任,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