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阳市珠晖区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教文体通〔2018〕86号
关于印发《衡阳市珠晖区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衡阳市珠晖区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衡阳市珠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实施方案
2.衡阳市珠晖区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名单表
3.衡阳市珠晖区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协议书
4.衡阳市珠晖区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年度工作考核评分
5.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20号)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10月8日
附件1:
衡阳市珠晖区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
结对帮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区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年)》(湘政办发〔2015〕96号)、《湖南省教育厅“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施方案》(湘教发〔2016〕5号)和《关于在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20号)以及《衡阳市基础教育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衡教通〔2016〕233号)要求,从2018年9月,在全区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第三批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组织优质学校(幼儿园)对相对薄弱学校(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等进行“结对帮扶”。对困境儿童实施“师生结对”、“生生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
1.学前教育结对帮扶。区内每所市级示范、一级幼儿园至少结对帮扶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辐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薄弱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促进基础教育城乡、区域和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提高,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发展。
3.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实施结对帮扶。
二、实施范围
全区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由帮扶学校(幼儿园)和被帮扶学校(幼儿园)双方签署合作协议的形式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的结对帮扶活动。帮扶学校(幼儿园)应为区域内具有办学优势的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被帮扶学校(幼儿园)应为相对薄弱的学校(幼儿园)。
三、实施内容
各学段的结对帮扶工作要有针对性、有侧重点开展。幼儿园帮扶重点是提高保教质量及园务管理水平;义务教育学校帮扶重点是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文化育人水平,通过管理帮扶、教师发展帮扶、办学条件帮扶、教育教学帮扶、困境学生帮扶、特殊儿童帮扶等切实实现结对帮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深度共享。
1.管理帮扶。帮扶学校(幼儿园)帮助被帮扶学校(幼儿园)树立正确的办学(园)思想和先进的办学(园)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幼儿园)日常工作管理;找准发展定位,理清办学(园)思路,帮助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从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指导,提升校园文化;被帮扶学校(幼儿园)每学期选派骨干到帮扶学校(幼儿园)挂职学习,同时,帮扶学校(幼儿园)选派部分骨干到被帮扶学校(幼儿园)指导,不断提升被帮扶学校(幼儿园)管理水平。
2.教师发展帮扶。帮扶学校(幼儿园)帮助被帮扶学校(幼儿园)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在人力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帮助被帮扶学校(幼儿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建立结对学校(幼儿园)教师交流机制,帮助被帮扶学校(幼儿园)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帮扶学校(幼儿园)每学期安排优秀教师到被帮扶学校(幼儿园)送教,被帮扶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校(园)教师到帮扶学校(幼儿园)听课、学习或研讨至少2次。
3.办学条件帮扶。帮扶学校(幼儿园)力所能及地向被帮扶学校(幼儿园)捐赠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玩教具和图书资料等设施设备,或组织发动学生、家长、社会力量自愿捐资,帮助被帮扶学校(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开展“手拉手”活动,组织帮扶学校(幼儿园)向被帮扶学校(幼儿园)学生开放教育教学资源,提供教师辅导,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4.教育教学帮扶。帮扶学校(幼儿园)指导被帮扶学校(幼儿园)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学常规管理、保教保育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实行联合教研制度,结对学校(幼儿园)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联合教研活动,帮助被帮扶学校(幼儿园)解决教育教学中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指导做好教学计划、备课上课、听课评课、课程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引导被帮扶学校(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水平,帮助和指导被帮扶学校开好信息技术课,有条件的帮扶学校(幼儿园)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把优秀示范课堂教学直播或录播到被帮扶学校(幼儿园),逐步实现结对帮扶学校(幼儿园)优秀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帮助被帮扶学校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建设,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进行指导。
5.困境学生帮扶。帮扶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和发动师生对被帮扶学校(幼儿园)以及本学校(幼儿园)的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实施“师生结对”和“生生结对”,对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关爱和帮助。
四、实施要求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结对帮扶”作为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长远规划安排,建立“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切实落实以下实施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一)明确工作重点,不断提高结对帮扶工作的质量。
要切实把结对帮扶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根据被帮扶学校(幼儿园)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对被帮扶学校(幼儿园)的指导,使被帮扶学校(幼儿园)在人才培养、教研科研和学校(幼儿园)管理等方面不断上新台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二)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推动结对帮扶工作的开展。
结对帮扶双方签署协议,开展实质性合作,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双方均要认真组织实施结对帮扶的各项具体工作,使其成为学校(幼儿园)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要重视结对帮扶的管理工作,双方都应确定负责结对帮扶工作的校领导和组织机构,不断探索结对帮扶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三)完善保障机制,确保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结对帮扶工程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协调。成立珠晖区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谢志军
副组长:程 钢
成 员:李 淳、肖家明、肖应美、屈 昀、冯建良、刘发军、李 琼、唐细平及各校校长、示范园一级园园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股,李淳兼办公室主任,联系人:孙宇峰。
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定期反馈制度,各学校(幼儿园)6月前要将结对帮扶情况汇总后及时报送局基础教育股。
2.做好经费保障。各校(幼儿园)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在对口帮扶工作中,不能增加被帮扶学校(幼儿园)经济负担。区教文体局将通过每年的考核评估进行以奖代补。
3.制定优惠政策。在结对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使被帮扶学校(幼儿园)在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上明显提升的学校(幼儿园)和教师,可在干部任用、教师职称评定、学校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4.建立宣传、总结、评价制度。要重视做好“结对帮扶”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利用工作简报、网页、报刊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结对学校(幼儿园)要及时上传相关信息;区教文体局每年召开一次“结对帮扶”工作现场会,总结帮扶工作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帮扶工作深入开展;要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每年下半年,对结对学校(幼儿园)的学年度帮扶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和个人评先评优奖励依据。对口帮扶工作未到位的,不得参与先进单位的申报和评选,年终考核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五、实施步骤
(一)2018年10月底前,区教文体局和学校(幼儿园)分别制定“结对帮扶”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结对学校(幼儿园)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举行“结对帮扶”工作启动仪式,按要求统一开展帮扶工作。
(二)2019年6月底前,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检查评估。
(三)2019年12月底前,召开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现场会。
(四)以后按要求逐年开展年终考核评估工作和现场会。
注:原校校帮扶总结仍然按照原文件要求于2018年11月上交总结材料
附件2:
衡阳市珠晖区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名单表
帮扶类别
|
支援单位
|
受援单位
|
支援负责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援联系人
|
联 系 电 话
|
小学教育
|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扶小里校区
|
大石渡小学
|
匡武
|
13975401616
|
郭友
|
13135043008
|
小学教育
|
光明路小学
|
胜利小学
|
周群
|
13975407541
|
匡茂元
|
13786437203
|
小学教育
|
马路口小学
|
和平乡和平小学
|
林琳
|
13973460739
|
王平
|
15211451172
|
小学教育
|
新华实验小学
|
东南小学
|
谭俊旻
|
18975410055
|
文尤棋元
|
15616065051
|
小学教育
|
东风教育集团
冶金校区
|
东阳渡街道东阳小学
|
谢建伟
|
13973460770
|
李海波
|
13875769149
|
小学教育
|
泉溪村小学
|
和平乡新民小学
|
何庆菊
|
15096021133
|
彭新良
|
13337348045
|
小学教育
|
粤汉小学
|
周家坳小学
|
屈冬仕
|
13973459884
|
何朝晖
|
13974776662
|
小学教育
|
湖北路小学
|
酃湖乡双江小学
|
贺慧建
|
13875757817
|
尹杰
|
13875650110
|
小学教育
|
东站路小学
|
明德小学
|
罗勇兵
|
13875682373
|
许明忠
|
13575231432
|
小学教育
|
狮子山小学
|
曙光小学
|
王宏丽
|
15073439142
|
罗清
|
13974773832
|
小学教育
|
建湘小学
|
东阳和平小学
|
刘姣云
|
13723820961
|
蒋前龙
|
18073403241
|
小学教育
|
东风教育集团
东风校区
|
金甲小学
|
谢建伟
|
13973460770
|
吴显芳
|
18773469730
|
小学教育
|
苗圃小学
|
复兴小学
|
左志坚
|
13762442073
|
尹强
|
13974766430
|
小学教育
|
玄碧塘小学
|
茶山坳镇茶山小学
|
陈柏青
|
13575277001
|
钱朝晖
|
13875625248
|
小学教育
|
衡州路小学
|
新塘小学
|
刘慕枫
|
18273403887
|
刘达娥
|
13975455139
|
小学教育
|
盐矿小学
|
新华小学
|
段淑华
|
18627472001
|
谢 夷
|
15507340001
|
小学教育
|
英发学校
|
湖东小学
|
陶志忠
|
15873470562
|
周海燕
|
15343343470
|
小学教育
|
童星小学
|
解放小学
|
丁少卿
|
15873428989
|
周晓鸿
|
13907477215
|
小学教育
|
凯杰小学
|
东山小学
|
陈晓红
|
18773405399
|
谢先桃
|
13517341183
|
小学教育
|
红叶小学
|
新龙小学
|
费泊翔
|
13507342791
|
吴辉启
|
14773402340
|
小学教育
|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上托校区
|
农场小学
堰头小学
|
匡武
|
13975401616
|
刘敏
陈 远 秋
|
15973456918
18975425728
|
中学教育
|
珠晖一中
|
酃湖中学
|
徐剑锋
|
13107246275
|
李建波
|
13875706225
|
中学教育
|
珠晖二中
|
茶山中学
|
曾春风
|
13875609126
|
邓小辉
|
13975490321
|
学前教育
|
东阳渡街道中心幼儿园
|
东阳渡街道慧稚幼儿园
|
龙卓然
|
18975410936
|
唐县芳
|
15273463719
|
学前教育
|
蓝天鸿星幼儿园
|
荷花坪幼儿园
|
骆华瑛
|
18674754023
|
刘红
|
18175886588
|
学前教育
|
一六九医院幼儿园
|
蓓蕾幼儿园
|
张馨丹
|
15367060606
|
许姣花
|
13487549624
|
学前教育
|
七彩童年幼儿园
|
花朵朵幼儿园
|
段陈超
|
13875663868
|
夏媚
|
15386094000
|
学前教育
|
和平鸽幼儿园
|
金色年华幼儿园
|
高淑雄
|
15096089558
|
王美红
|
13873408651
|
学前教育
|
美贝幼儿园
|
建湘幼儿园
|
王媞媞
|
13786416116
|
王竹青
|
18374712372
|
学前教育
|
亲亲幼儿园
|
井泉幼儿园
|
万莉
|
17773413039
|
冯超
|
15697346285
|
附件3:
衡阳市珠晖区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协议书
甲方(支援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援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教育强市”决策部署,加大我区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力度,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衡阳市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过共同协商,甲、乙两校(园)特订立结对帮扶协议如下:
(一)管理帮扶
1.甲方帮助乙方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找准发展定位,理清办学思路,帮助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
2.帮助和指导乙方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从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指导和交流。
3.甲方校长(园长)或副校长每学期到乙方指导管理工作2次以上,教学、安全、德育主任和团队干部每学期到乙方指导相关工作各3次以上。
4.甲乙双方领导班子每学期共同研究管理工作和交流管理经验2次以上。
(二)教育教学教研帮扶
1.甲方指导乙方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幼儿园杜绝小学化),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定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如制定教学计划、集体备课、随班听课、上示范课、评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和课题研究等。
2.甲方引导乙方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水平,帮助和指导受援校开好信息技术课,用好教育资源,开展教研活动交流,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甲乙双方公开课、示范课和教研活动等相互开放,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读书节和团队活动等相互派学生参与和学习。
4.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科研课题不少于2项(德育、教学研究课题各1项),并取得研究成果。
5.中学双方每学期要有3门以上学科共同研究备课且不少于2次;小学双方每学期共同制定德育或团队活动方案,开展主题、内容统一的活动。
6.每学期结对双方在各年级共同开展一次教学质量抽测,并统一检测时间、题目、评分标准和及时分析、交流抽测结果。小学抽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中学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具体抽测科目由结对双方共同商定。教学质量抽测重在考查基本知识和学生基本能力,不得出偏题怪题,也不得按抽测成绩给学生排名。
7.甲乙双方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如个人空间、QQ群、微信群等开展优秀教案、教学课件、习题和辅导资料等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
(三)教师专业发展帮扶
1.甲方帮助和指导乙方制定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2.甲方每学期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通过参与集体备课、随班听课、评课、上示范课、专题讲座和“结对子”等形式,对乙方教师进行具体业务指导。
3.甲方每年负责对乙方教师进行1次全员培训。
4.甲方每学期组织学科优秀教师到乙方上示范课10节以上,听课评课不少于15节,举行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其中师德师风讲座1次。
5.乙方定期组织学科教师到甲方听课研修,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学校教师人数的1/5或10人。
(四)校园文化建设帮扶
甲方帮助乙方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指导乙方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活动,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五)学生活动帮扶
双方一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在资金和物质等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
(六)其他
1.每年由甲方牵头,双方共同参与制定帮扶工作安排表。
2.乙方负责详细记录双方帮扶活动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帮扶工作相关资料,做好年度考核准备工作。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双方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各一份,市教育局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帮扶期限为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
附件4:
衡阳市珠晖区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
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
受帮扶学校: 帮扶学校:
考核要素
|
分
值
|
评分标准与考核办法
|
自评
|
区评
|
市评
|
||
管理水平帮扶(20分)
|
1
|
双方签订帮扶协议;每年3月底前共同制定帮扶工作年度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
|
5
|
第一要素2分,未签协议不得分。第二要素3分,没有计划不得分;虽制定计划但实施不及时扣0.5--1分(查协议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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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双方领导班子每学期共同研究管理工作和交流管理经验1次以上。
|
5
|
每年2次,达到2次得5。少于2次,每少1次扣2.5分。超过2次,每次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查会议记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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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
帮扶学校校长或副校长每学期到受帮扶学校指导管理工作1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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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每年2次,每次3分,每少1次扣3分,每超1次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查会议记录照片)。
|
|
|
|
|
4
|
帮扶学校教学、安全、德育主任、团队干部每学期到帮扶学校指导相关工作各2次以上。
|
4
|
每人每次1分,每少1次扣1分,每超1次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查会议记录、照片等)。
|
|
|
|
|
教育教学工作帮扶(25分)
|
5
|
双方公开课、示范课和教研活动等相互开放;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读书节和团队活动等互派学生参与学习。
|
6
|
按等级评分。两个要素各3分,其中好3分,较好2分,较差1分(查阅活动方案、工作计划、活动录像或照片)。
|
|
|
|
6
|
双方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科研课题不少于2项(德育、教学研究课题各1项),并取得研究成果。
|
5
|
每项课题2.5分(课题计划、实施方案1分,结题报告或阶段总结、研究文章1.5分)。两项课题中没有德育课题扣1分。非共同研究的课题不得分(核查相关资料,帮扶期满时评分)。
|
|
|
|
|
7
|
双方对学科课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共同研究,每学期不少于1次。幼儿园双方共同制定研讨活动方案,开展园际研讨活动。
|
4
|
课改问题研究4分,每年2次,每次2分,非共同研究不得分。(查阅备课或会议记录、活动方案、录像、照片等)。幼儿园集体教研、研讨活动4分,其中活动计划或方案1分,活动内容及效果3分;非统一活动不得分。
|
|
|
|
|
8
|
双方每年共同开展一次教学质量检测,及时交流、分析检测结果,研究改进教学措施。
|
6
|
每年1次,每次6分(检测4分,交流分析检测结果2分)。非共同检测不得分。(查阅工作计划、检测试卷、双方检测结果分析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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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双方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等,开展优秀教案、教学课件和辅导资料等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
|
4
|
按等级评分:好4分,较好3分,较差2分以下。评分时重点关注帮扶学校交流情况。
|
|
|
|
|
教师专业素养帮扶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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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帮扶学校指导受帮扶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每年对受帮扶学校教师进行1次全员培训。
|
3
|
第一要素1分,规划和计划各0.5分,没有不得分;第二要素2分,全员培训2分,大部分培训1分,少数人培训0分。(查阅规划、计划、培训方案、录像、照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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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帮扶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科优秀教师到受帮扶学校上示范课10节以上,听课评课不少于15节。
|
8
|
示范课5分,每节0.5分,每超1节加0.2分,本项加分不超过2分。听课评课3分。(查阅听课评课记录、照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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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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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帮扶学校每学期为受帮扶学校教师举行教育教学专题讲座2次,其中师德师风讲座1次。
|
3
|
每年4次,每次0.5分。达到6次,得3分。
(查阅讲座记录、录像和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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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3
|
受帮扶学校定期组织各学科教师到帮扶学校听课研修,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学校教师人数的1/5或10人。
|
6
|
每年4次,每次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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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校园文化建设帮扶(12分)
|
14
|
受帮扶学校在帮扶学校的指导下编制校园文化建设发展规划,符合学生发展规律,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培养目标,彰显学校文化积淀和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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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总体发展规划1分;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有效2分。(查阅资料)
|
|
|
|
15
|
有鲜明特色的校园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行为养成文化建设。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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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宣传氛围浓厚2分;校园环境整洁,赋予人文气息,凸显校园文化主题2分;养成教育卓有成效2分(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
|
|
|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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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活动,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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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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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开展2次以上的学生活动,每少一次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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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关爱帮扶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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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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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 “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在资金和物质等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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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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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每期至少1次“手拉手,献爱心”3分,超过1次,每次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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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工作成效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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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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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帮扶学校管理规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高度重视德育和团队工作,校风学风良好;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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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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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等级评分。前两个要素各2分:好2分,一般1分。后一个要素2分,凡出现所列事故或现象,该要素不得分。(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和教师代表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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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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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帮扶学校教育教学观念更新,课改、教研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学生各科学习有明显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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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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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等级评分。第一要素3分,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第二要素5分,教学质量检测中,各科平均分均提升5分,大多学科提升4分,少数学科提升3分,个别学科提升2—1分。(召开座谈会、查阅质量检测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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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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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帮扶学校教师专业素养明显提升,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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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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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等级评分。好6—5分;一般4--3分;较差2分。(召开师生座谈会、查阅教案、教师获奖资料、问卷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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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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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16〕420号
关于在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开展
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扶贫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年)》(湘政办发〔2015〕96号)、《湖南省教育厅“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施方案》(湘教发〔2016〕5号)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基础教育领域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事业发展总目标,明确校校结对帮扶任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建设教育强省精神,落实教育扶贫总体决策部署,推动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基本普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适龄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
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1.省级层面的校校结对帮扶工作,依托全省教育扶贫、“三区”支教工作确定的市县结对帮扶关系,由派出地、受援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后,组织实施。
2.各市州按照上述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制定校校结对帮扶的总方案,合理安排较先进县区帮扶较落后县区,促进县区与县区之间基础教育的共同发展。
3.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情况,统筹安排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进行结对,制定结对帮扶方案,提升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4.校校结对帮扶关系、帮扶内容、年度计划、责任部门和联络员要以签订帮扶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校校结对帮扶措施
1.改善结对学校办学条件。帮扶地区和学校可将更新换代或者闲置的教学仪器设备支援给被帮扶地区有关学校。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利用社会力量向贫困地区学校捐赠教育设备或者图书仪器。
2.丰富结对学校教育资源。帮扶学校和被帮扶学校之间要定期不定期的开放教育教学资源,供教师或学生使用交流。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先进学校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及教学资源以网络共享的方式推送到被帮扶学校,实现课堂教学过程同步实施、教师同步研修、教学资源同步共享,改善被帮扶学校师资缺乏、资源不足、课程开设不齐等问题。帮扶学校可将优秀教学案例、教学管理制度、学生评价机制、教育激励制度、课外活动方案、文体活动计划等各种制度和方案与被帮扶学校共享,提升其整体教育水平。
3.优化结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帮扶学校除了要将本校良好的管理与教学经验传授给受帮扶学校,更要注重在管理制度、教育理念方面进行指导,促使被帮扶学校不断优化管理,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切实提高被帮扶学校的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帮扶学校可选派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到被帮扶学校任职任教。
4.提高结对学校教师教学能力。被帮扶学校可采取选派教师到帮扶学校开展短期进修访学、师徒结对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实施一对一的传帮带,切实提升被帮扶学校教师队伍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立结对学校教师相互参加教学活动,共享教育教学成果机制,实现对口学校教育教学信息互通。
5.提高结对学校教研水平。帮扶学校要帮助被帮扶学校开展教学研究,特别是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指导学校教师撰写教学论文。要由帮扶地区有关学校牵头,实行专题教研,制定教研活动主题,围绕主题,不同学校之间开展同课异构、送教下乡、专题研讨、教学沙龙等活动,提高被帮扶地区对口学校教师教研能力。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如个人空间、QQ群、微信群等开展教研活动,密切对口学校教师之间的联系,加强教师互动交流,带动被帮扶学校教师教育理念更新。
6.推进结对学校学生活动交流。帮扶学校之间可借助寒暑假、法定假日等时间,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加强学生之间的活动交流,传播不同地区优秀文化,让学生体会不同学校的文化特色和差异,寻找身边的好榜样,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三、切实提供保障措施,促进校校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校校结对帮扶工程由省教育厅领导,各市州具体实施。建立定期反馈制度,各市州教育(体)局每年12月底前要将本区域内校校结对帮扶情况汇总后及时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县市区组织的本区域的校校结对帮扶工作情况也要及时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报送。
2.做好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校校对口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在对口帮扶工作中,不能增加被帮扶学校经济负担。
3.制定优惠政策。在校校对口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使被帮扶学校在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上明显提升的学校和教师,可在干部任用、教师职称评定、学校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4.纳入绩效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和个人评先评优依据。对口帮扶工作未到位的学校,不得参与先进单位的申报和评选,年终考核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口帮扶工作纳入市州教育局绩效考核内容。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9月14日
珠教文体通〔2018〕86号关于印发衡阳市珠晖区进一步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