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湖南省委 少先队湖南省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 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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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教文体通〔2018〕97号
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湖南省委 少先队湖南省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 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湖南省委 少先队湖南省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 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湘教通〔2018〕49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转发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 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11月19日
珠教文体通〔2018〕97号附件:转发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