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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创建衡阳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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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教文体通〔20196

 

关于转发《关于创建衡阳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的通知》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关于创建衡阳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的通知》(衡教通〔201834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落实,积极开展书法教育基地校创建工作。相关材料请于2月28日前报送基础教育股。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9211 

 

衡教通〔2018〕348号

 

关于创建衡阳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指导意见》(教基〔2011〕4号)、《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二〔2013〕1号)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教发〔2013〕33号)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实施意见》(衡教发〔2017〕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书法教育基地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内容

全市书法教育基地校创建内容为:设置书法课程,保证书法师资,落实书法课时,丰富书法社团活动,将书法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市教育局将根据各校工作推进情况、取得成果集中组织首批评选30所书法教育氛围浓厚、书法师资队伍过硬、课程形式多元、社团活动丰富的学校作为书法教育基地校,并予以授牌。

二、创建方式

申报书法教育基地校的学校要按照《衡阳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评估标准》(附件1)进行自评,在自评基础上向县市区教育局提交学校自评报告并附相关成果资料、活动图片等其他材料。县市区教育局依据学校自评情况及材料申报情况对申报学校进行初选,推荐3~5所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初选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建专家组依据《衡阳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评估标准》对申报书法教育基地校初选学校进行现场核查,并依据专家组核查结果确定书法教育基地校名单,并在衡阳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三、创建时间

2019年1月为学校自评阶段;2月28日前县市区教育局完成县级评审;3月9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市级申报推荐;3月~4月为市级核查阶段;4月进行总结授牌、经验交流。

四、创建要求

开展书法教育基地校创建工作是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学校管理,提升教育质量,丰富学校内涵的重要举措。市教育局将以此为抓手,建立长效机制,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总体规划。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发挥书法教育基地校创建工作在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创建工作由我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组织,市教科院进行专业指导和具体实施,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19年3月9日前提交各申报校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并附1份2000字左右的自评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人:廖东明;电话:18673449766;邮箱120912950@qq.com

附件1:衡阳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评估标准

附件2:衡阳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申报表

 

衡阳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8 日

  

 

附件1:

衡阳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评估标准

内容

评 估 项 目

分值

自评

总评

织 管 理

1.学校重视书法教育,建立书法教育工作小组,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

5

 

 

2.学校书法教育档案资料健全,有计划和总结,有近期和远期规划。

5

 

 

3.学校书法教育及书法教师培训有必要的专项经费。

5

 

 

4.书法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常规检查之中,有检查,有记录。

5

 

 

基 础 设 施

1.学校有满足书法教学需要的专用教室,书写用具配备齐全。

6

 

 

2.学校配备专、兼职书法教师,确保书法课程正常开设。

6

 

 

学 教

1.每周一节书法课得到落实,一至二年级进行硬笔楷书学习;小学三年级以上要开设软笔书法课程。

6

 

 

2.每天40分钟书法练习得到落实,要按照省、市教材目录使用书法教育用书并有效利用。

6

 

 

3.学生每周上交一幅书法作业,教师认真批改。

6

 

 

4.每学期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师生的书法比赛,举办2-3次书法讲座或欣赏课。开展教师“三笔字”(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训练。

6

 

 

5.定期开展了书法教育相关研究。

5

 

 

6. 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的书法学习进行考查,在语文等考试学科中增加书写评价要求,并将学生书写习惯和书法水平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之中。语文考试的评分标准将卷面整洁和书写质量单列评价,小学、初中占总分比例分别不少于5%和2-5%。

7

 

 

1.学校校园环境体现浓厚的书法艺术氛围。

6

 

 

2.师生学习书法的氛围浓厚,学习书法的积极性较高。

6

 

 

3.学校宣传栏、教室走廊等定期展示师生书法作品。

6

 

 

1.学生书法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学生书法水平普遍提高,师生在各级书法比赛中取得一定成绩。

8

  

 

2.学校书法教育工作开展规范化、常态化,得到社会认可。

6

 

 

合计

 

100

 

 

附件2:

衡阳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申报表

申报学校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学校分管领导

 

班级数

 

专职/兼职书法教师人数

 

学生人数

 

主要工作

概述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市教育局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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