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范化解民办学校办学风险排查摸底的通知
珠教通〔2019〕1号
关于开展防范化解民办学校办学风险排查摸底的通知
全区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33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民办教育规范发展防范风险专项行动的补充通知》(教发厅函〔2019〕50号)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防范化解民办学校办学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教通〔2019〕80号)、《关于开展防范化解民办学校办学风险排查摸底的通知》(衡教通【2019】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办学风险,有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防范化解民办学校办学风险排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摸底范围
全区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
二、排查摸底内容
(一)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情况。党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党建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党组织负责人是否进入学校董事会,党组织是否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
(二)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情况。是否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是否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培养规划,是否把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日常管理,是否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三)民办学校举办者资质。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是否良好,是否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否有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否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是否具备与举办学校的层次、类型、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其净资产或者货币资金是否能够满足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擅自变更举办者或转让举办者权益的行为。
(四)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举办者是否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是否将出资用于办学的土地、校舍和其他资产足额过户到学校名下。
(五)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情况。是否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是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是否存在虚列虚报支出和侵占、挪用、抽逃办学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是否按照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资源费”、“信息费”、“坑班费”、“捐资助学款”等其他费用。
(六)民办学校学籍管理情况。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是否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是否有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的行为。
(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情况。是否以违规方式招生,是否超计划招生,在校生数是否控制在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内。招生简章和广告是否如实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校性质(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学习形式、学制、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是否报送审批机关备案,发布的内容是否与备案的内容一致。
(八)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设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巡查,学校内部安全保卫人员和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九)民办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是否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是否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是否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否每年从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教师培训,是否依法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否依法保障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十)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是否依法依规依程序履行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审批职责,是否落实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是否按照审批权限或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检查工作及评价结果是否公开、公正、客观、真实,是否对存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民办学校依法给予处罚并将处罚决定向社会公示。
三、排查摸底时间
2019年4月28日-5月17日(具体时间由各组定)
四、排查摸底方式
(一)实地查看
(二)听取情况汇报
(三)查阅相关资料
(四)访谈师生
五、排查摸底人员分组(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教育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
(二)各民办教育机构要做好充分准备,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三)排查摸底工作人员对各民办教育机构逐一排查,并建立各类民办学校风险隐患台账。
(四)排查摸底工作人员要认真核查摸底,工作完成后,收齐相关资料,形成书面排查报告并于5月17日(星期五)17:30前送民管办汇总。
(五)排查摸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附件:
1.珠晖区防范化解民办学校办学风险排查摸底分组安排表
2.民办学校办学风险排查问题清单
3.民办学校办学风险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
珠晖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珠晖区防范化解民办学校办学风险排查摸底分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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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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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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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
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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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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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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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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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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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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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莉 向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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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曙 罗 为 曹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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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2019年5月17日,具体时间由带队领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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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小学、七彩童年幼儿园、博爱幼儿园、经典幼儿园、金色年华幼儿园、和平鸽幼儿园、建湘幼儿园、飞扬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平衡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9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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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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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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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军张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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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凌云曾定宇魏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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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杰小学、凯杰幼儿园、茗洋幼儿园、蓝天鸿星幼儿园、世纪宝贝幼儿园、蓝天宝贝幼儿园、明亲幼儿园、亲亲蒙氏幼儿园、亲亲幼儿园、北极星幼儿园、宏成教育第一幼儿园、尚书堂培训学校、迈克英语培训学校(13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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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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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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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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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刚 |
金苗幼儿园、龙锦山庄幼儿园、海豚宝宝幼儿园、海豚贝贝幼儿园、喜羊羊幼儿园、天使幼儿园、酃湖幼儿园、星悦幼儿园、普莱特幼儿园、辰星熙园幼儿园有限公司、东方神韵教育珠晖分公司、乐学堂培训学校(12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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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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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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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辉 刘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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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雅萍 |
京师幼儿园、新春幼儿园、金星幼儿园、开心幼儿园、花朵朵幼儿园、贝奇幼儿园、漩进幼儿园、杰西英语培训学校、浩中舞蹈培训学校、英杰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0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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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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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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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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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家明 |
英发学校、英发幼儿园、安琪贝尔幼儿园、扶晓里幼儿园、天才宝贝幼儿园、七聪有趣轩艺术培训学校、漂亮英语培训学校、明睿培训学校(8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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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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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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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 阳
小 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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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发军 谢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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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星小学、旭日升幼儿园、慧稚幼儿园、东方红幼儿园、坪田旺仔幼儿园、欣欣童年幼儿园、建光里幼儿园、豪杰幼儿园、童心未来幼儿园、荷花坪幼儿园、井泉幼儿园、东方宝贝幼儿园、成长幼儿园、运机童星幼儿园、银星培训学校、博学培训学校(16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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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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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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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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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波 |
苗成第二幼儿园、东方巴黎幼儿园、小橡树幼儿园、乐乐幼儿园、育英幼儿园、启源幼儿园、华联幼儿园、美贝幼儿园、小红花幼儿园、朝阳幼儿园、百灵鸟幼儿园、蓓蕾幼儿园、龙坤英语培训学校、新起点电脑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4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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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民办学校办学风险排查表
时间: 年 月 日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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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方面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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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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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资质
方面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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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财产权
落实方面存在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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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方面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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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方面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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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管理
方面存在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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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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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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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后加盖单位公章带回交区教育局。 检查人员:
附件3:
民办学校办学风险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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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和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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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防范和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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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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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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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经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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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民办学校在5月22日(星期三)前加盖公章报送区教育局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