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教通〔2019〕8号
关于印发《珠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民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84号)、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衡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衡教发〔2013〕11号)文件精神,在办好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基础上,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向公益性、普惠性发展,保障广大适龄儿童接受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为了更好地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将《珠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晖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7日
珠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
一、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志军
副组长:刘 辉 向 文 程 钢
组 员:李 淳 刘发军 冯建良 屈 昀
谢黎明 孙宇峰 彭小丽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界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符合幼儿园布局规划,除公办幼儿园、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之外,接受政府补助、面向大众、收费较低、质量较高,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一般是在公办幼儿园未覆盖的区域设立或在现有民办幼儿园基础上改造、扩建。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具备的条件。一是办园资质合格。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及其它相关证照。证件主要包括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或物价部门备案)、卫生保健合格证、食品卫生合格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新建幼儿园须有)等。有校车的幼儿园需经相关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的校车备案审批。原则上应有一年以上的办园历史。二是限价收费。保教费、住宿费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局(衡发改价费[2017]11号)文件核定的同等级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超过收费标准的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但不超过最高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伙食费按照实际成本支出情况收费,报物价部门备案。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特长班培训费、蒙氏班教育费、赞助费等)。三是条件达标。硬件条件基本达标,符合《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的基本要求》,各类设施设备齐全且无安全隐患。师资条件基本达标,按照国家及湖南省教育厅颁发的编制标准配备工作人员,每班配备2教1保,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安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从业人员均具有相应资格或经过岗前培训。四是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主要面向所在区域招生;班额控制在规定招生范围内(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办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合理地安排一日活动;不以举办特色班或重点班为理由收费;园务管理规范,禁止“小学化”倾向,无其他违规办园行为。五是声誉良好。办园质量较高,近年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建立了良好的家园联系沟通、交流机制,形成家园共育氛围,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认可,满意度高,社会评价良好。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程序
(一)幼儿园申请。具备条件的幼儿园于每年6月前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珠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联系人:孙宇峰,电话:8333795。
(二)区教育局认定。教育局根据本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布局规划及条件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三)公示公告。通过珠晖区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公示期3天,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
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
(一)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中央、省、市、区级财政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经费奖励,用于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
(二)开展师资培训。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种师资培训、表彰奖励优先考虑。
(三)结对帮扶。区内每所市级示范、一级幼儿园至少结对帮扶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四)其它政策扶持。适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其它有关政策。
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一)完善管理制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核定一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自愿退出的,应当于当年6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退出后,在园幼儿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区教育局根据办园条件、在园幼儿数量、幼儿园等级、办园质量等因素,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奖补,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觉自律,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增强公益性责任。
(二)加强收费行为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应不得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具体标准按收费政策文件执行)。伙食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据实收取,不得克扣、侵占。禁止以特长班、培训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幼儿园应当设立收费公示栏,每学期张榜公布各项收费,自觉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财务审计。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监督检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财务审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须用于园所维修改造、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及教师培训等方面。对恶意骗取政府购买服务、套取奖补资金、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对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在区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集中予以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过程性监管。通过暗访、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措施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过程性监管。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珠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珠教文体字〔2018〕33号)同时废止。
附件:珠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
珠晖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7日
附件:
珠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
园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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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园许可证(或批准办园的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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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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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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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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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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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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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合计 |
托班 |
小班 |
中班 |
大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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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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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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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情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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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 |
专任教师 |
保育员 |
其他 |
专科及以上 |
专科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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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教职工购买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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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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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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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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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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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法人签字 |
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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