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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珠晖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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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教通〔2019〕21

 

 

关于印发《2019年珠晖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阳光服务中心2019年有关工作要求,结合2018年全区教育阳光服务工作考核细则的实施情况,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9年珠晖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并以此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依据。现将《2019年珠晖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希望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推动全区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2019年珠晖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学校本级阳光服务受理工单

3.《阳光服务中心工单办理答复模板》

                            

珠晖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7日


附件1

2019年珠晖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内容及分值分解

计分点及计分办法

             说明

得分

一、工 单

办 理

(60分)

1.办理按时(30分)

工单未按时办理,一件扣2分;经下函催办后,超期办理回复的工单,一件扣5分。未办理回复的工单,一件扣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1.未按时办理工单,指超过规定办理时限回复的工单;2.未办理回复工单,指在年度考核前一直未回复的工单。

 

2.办理规范(10分)

未按规范要求回复的工单,一件扣1分。回复内容未加盖办理单位公章并拍图发送的,一件扣1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回复规范要求可参考附件三<<阳光服务中心工单办理答复模板>>。

 

3.办理满意(20分)

回复不满意,被发回重办工单,一件扣2分。上限10分,扣完为止;回访满意率低于95%,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满意率低于85%,计零分。上限10分,扣完为止。

1.发回重办工单,指由承办单位首次办理回复后,因热线平台回访不满意而被退回再次办理的工单。

2.满意率=满意工单数/办结回访工单数

 

二、建设平台与运行(25分)

1.平台建设(10分)

有固定的、能满足工作需要的窗口服务场所,实行开放式窗口服务。(5分)

按省市有关建设标准,考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酌情扣分。

 

网络平台按照省市要求,建成了教育阳光服务网络窗口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的互联互通。(5分)

2.运行情况(15分)

对阳光服务中心有投诉的工单,一件扣2分。(4分)

1.投诉阳光中心的工单,指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属实;2.凡在阳光中心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的;因投诉处理不及时,酿成集体上访和群体事件的。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网络工单上传、更新、信息公开、舆情回应等情况。(优秀6分,良好5分,一般4分)(6分)

更新及时,回复到位,根据平时考核台账计分。

 

按照省市区阳光服务中心要求,规章制度健全,工作台账完备。(优秀5分,良好4分,一般3分)(5分)

工作台账须条目清晰、归类科学、材料原始、整理规范,考核根据台账资料酌情扣分。

 

三、日 常

管理

(15分)

1.对学校阳光服务站(点)管理情况(5分)

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乡镇中学和中心校以上(含职专)的阳光服务站(点)均按标准建成。

考核时根据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酌情扣分。

 

2.日常工作管理(5分)

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数据资料省市区中心临时性安排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区局平时台账考核计分。

 

3.工作创新及成效

(5分)

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受到上级部门认可,其经验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和推广;加大新闻媒体对教育阳光服务的工作宣传,及时报道教育阳光服务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具有指导性、推广性,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推荐、认定。(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

若同时获多项计分资格,最高分值相加不超过5分。

 


附件2

                  单位)阳光服务受理工单

 

来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受理类型

咨询 □ 求助 □ 投诉 □

举报 □ 建议 □ 其他 □

事件

一般件□ 重要件□

重大特急件□

受理渠道

中心 □ 电话 □ 到校 □

受理时间

 

受理部门

 

受理人

 

办理部门

 

办结时限

 

办结时间

 

办结人

 

  问题描述

 

拟办意见

 

领导批示

 

回访情况

 

重办原因

 

满意情况

 

处理结果

 

 

附件3:

阳光服务中心工单办理答复模板

 

关于X先生(女士)反映的X问题的回复

 

××先生(××女士):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校进行了调查处理(核实),现回复如下:

××××××××

感谢您对我校(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单位名称)电话××××××咨询。

 

 

                           ×××(单位)(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珠教通〔2019〕21号关于印发《2019年珠晖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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