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珠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上学期期末结束工作及暑假有关安排的通知
珠教通〔2024〕4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珠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上学期期末结束工作及暑假有关安排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春季学期期末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全区各学校7月6日放暑假,秋季学期8月31日-9月1日学生报到,9月2日正式上课。各学校要按时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认真安排好学生的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各学校不得延迟放假,不得提前开学。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二、期末考试安排
(一)7月1日 四至六年级
| 语 文 | 数 学 | 综 合 |
四至六 | 8 :20—9 :50 (90分钟) | 10 :10—11 :30 (80分钟) | 11 :30—12 :10 (40分钟) |
(二)7月1、2日 七、八年级
日期 | 年 级 | 上 午 | 下 午 | |
1日 | 七年级 | 语文 8:00—10:00 | 数学 10:20—12:20 | 历史/道法 14:30—16:30 |
八年级 | 语文 8:00—10:00 | 数学 10:20—12:20 | 历史/道法 14:30—16:30 | |
2日 | 七年级 | 英语 8:00—9:40 | 生物/地理 10: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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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 | 英语 8:00—9:40 | 物理 10: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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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国、省"五项管理"及"双减"要求。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或变相上课、补课,更不得以办班或补课为名违规收费,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严禁宣传炒作或变相宣传炒作高考、中考成绩。严禁各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严禁学校和教师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各类培训。严禁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与辅导。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家养。我局将加大对学校规范办学的检查力度,组织人员进行随机督查,让全区中小学师生都能安心过一个文明、愉快的暑假。
四、认真做好控流保学和假期劝学工作。各学校要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完善学籍系统数据比对监测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摸清学生底子,切实做好做实劝学"三帮一"工作。
五、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各学校要认真贯彻素质教育的要求,按照新课程理念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操行评定,从发展的角度看待每一个学生,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不得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有关规定,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其他年级要创新作业形式,适当减少书面作业,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大自然,开展观察性、探究性学习。
六、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学校要将假期的相关工作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暑假工作有关安排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要建立班主任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平台,鼓励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家长、学生进行网络互动。要进一步指导学生开展读名著、读好书活动,积极向中小学生推荐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教育学生远离内容庸俗、格调低下的书籍和反动、黄色书刊。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要求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艺术爱好。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经常关心留守儿童假期身心、行为、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尽力解决留守儿童假期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七、切实加强暑期安全工作。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利用暑假限期整改到位。各学校要在放假前认真上好暑假生活指导课、法制教育课、安全教育课,加强对学生暑期生活的过程指导,特别要注重防止暑期溺水、交通事故,以及外出、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防范常识的教育,杜绝暑期季节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暑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防、技防、设施防到位;要做好暑期防台、防雷等极端恶劣天气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设施设备不受损。要切实健全和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职责,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八、做好暑假阳光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阳光招生工作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切实做好化解大班额工作。严禁各学校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招生;严禁利用物质、金钱等违规违纪手段争抢生源、买卖生源,扰乱全市招生秩序;严禁小学一年级招生与入读幼儿园(学前班)挂钩;严禁违规收费。
九、抓好暑假教师素质提升工作。要组织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和服务活动。要合理制定暑期教师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工作,除按要求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外,应结合办学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校本培训。
各学校要提前谋划,认真做好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并于7月15日前将本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纸质稿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局基础教育股,联系电话:8333795,电子邮箱:449235006@qq.com。
珠晖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