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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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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教字〔202128



关于印发《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部门,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

现将《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珠晖区教育局

                               2021年6月8日



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进一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激励全区广大教职员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积极主动完成全区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考核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评估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督学兼任办公室主任。

考核具体工作由局教育督导股牵头股室计分

二、考核对象

评估考核对象为:全区公办中小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三、考核内容

见《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附件2)

四、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细则

各股室遵照局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结合本股室的主要业务和日常工作要求,按分值指标制订年度日常工作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应精简、科学、可操作性强。常规考核原则上以各股室日常台账考核为主,不增加学校负担。

(二)实施考核方式

1.由各股室依据制订的考核细则校计分计分结果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后报督导股汇总。

   2.奖罚项目由督导股审核、汇总得分。

(三)确定考核结果

督导股及时收集、汇总各股室提交的考核资料和测评分,核实获奖加分,汇总得分,拟出考核结果,报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定。

、考核结果及其运用

根据各校年度工作考核总分按各组别50%比例评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若干个

1.根据结果,教育局授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2."优秀单位"奖励3000元奖金。

3.此结果作为校长、书记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件:1.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分值表

2.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1下载链接:珠教字〔2021〕28号附件1:珠晖区中小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分值表

  附件2下载链接珠教字〔2021〕28号附件2:珠晖区中小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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