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查的通知
珠教通〔2020〕60号
关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查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
为贯彻落实《衡阳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衡教通〔2019〕218号)、《珠晖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更好的为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决定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收费及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时间
12月15、16日
二、督查主要内容
1.各校实施课后服务的基本情况(实施时间、做法,学生参与率,是否遵循自愿原则,学生与家长的反馈情况,本校教师的参与态度等)。
2.经费管理情况。
3.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三、其它事项
1.各学校按照督查主要内容逐条整理汇总,形成简单汇报材料,交给督查组带回。
2.督查组通过听取学校校长汇报、检查相关台账资料,访老师、学生和家长了解相关情况。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
附件:1.珠晖区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督查评分表
2.督查组人员名单
珠晖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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