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珠晖区教育局 > 教育动态 > 文件通知

关于举行2020年珠晖区中小学生运动会第二届小篮球比赛的通知

              
【字体:

关于201 7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和质量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珠教通〔2020〕56号


关于举行2020年珠晖区中小学生运动会第二届小篮球比赛的通知


区直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活跃校园体育活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在珠晖区推广篮球运动,经研究,决定举行"2020年珠晖区中小学生运动会第二届小篮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抓好组队与训练,积极做好赛前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2020年珠晖区中小学生运动会小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珠晖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2020年珠晖区中小学生运动会第二届小篮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

2020年11月28-29日

二、竞赛地点

珠晖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上托校区

三、组别设置

1.U10组(出生年龄段为: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2.U12组(出生年龄段为:2008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四、参加办法

1.各校以学校(校区)为单位报名参赛,中心学校所属村小也可单独报名。

2.报名时需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注册表、运动员学籍表复印件。

3.各队报领队1人、教练1-2人,U10组运动员可报10人,U12组运动员可报12人,各组可报女运动员。

4.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符合有关招生规定和学籍管理条例规定的本单位在籍在校在读学生,且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

五、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小篮球规则》进行。

2.各组参赛队数在6队及6队以下采用单循环赛制进行;6队以上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制进行。

3.每队必须准备深色(红、绿、紫、黑)、浅色(黄、白、蓝、橙)运动服装各一套,且上衣应印有明显的数字号码。

4.U10组采取4人制、U12组采取5人制,每场比赛分四节,每节10分钟;比赛用球为5号篮球。

5.决定名次方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胜队列前;如遇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胜负场数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多少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六、赛场纪律

为保证珠晖区小篮球运动健康、有序发展,净化比赛环境,制止赛场不文明现象和违背公平竞赛、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组委会特制定本规定。

1.比赛执行"领队负责制",各队伍领队应由组队学校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本队的每场比赛必须到场。

2.加强赛场文明建设,赛场发生任何事件,必须按组织程序由领队出面处理,教练员、队员、家长、观战同学均在管理之列,组委会视他们为一个整体,上述整体内任何一方出现违规,均由参赛队承担违纪后果,对该队执行赛场及赛后违纪处罚(技术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和停赛等)。

3.对于违规的参赛队,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视情节和问题性质给予处罚,直至全区通报或取消参赛资格

4.凡在比赛期间出现场内外打人、罢赛、侮辱裁判、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情况,均立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报局党委进一步处理。

5.对比赛判罚结果有疑义而进行申诉,须向组委会提供详细真实的申诉材料,否则,组委会不予以受理。

6.赛时各队需按时到达指定比赛场地,如无故迟到10分钟,当弃权处理,并判给对方20:0获胜。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参赛队取前六名,六队以下(含六队)按实际参赛队减一录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

2.每队评选出一位最佳球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获得名次的单位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获得名次的单位将评出一名优秀教练员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4.未获名次的参赛队评为优胜奖,颁发奖金。但在比赛中有弃权行为和受到取消比赛资格处罚的参赛队取消此项奖励评选资格。

七、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要认真填写《报名表》和《注册表》,经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各参赛学校报名时须同时上交《报名表》、《注册表》和运动员的全国统一学籍表打印件1张,一经报名,不再更改。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资料报区教育局体卫艺股,联系人:魏芳,联系电话:13575279708、0734-3121433。

4、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他规定

1.各参赛代表队必须制定参赛安全纪律制度,明确领队为第一责任人。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领队、教练和工作人员,都必须由单位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赛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各代表队自行安排生活、交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食物中毒,杜绝安全隐患。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表格下载链接:珠教通〔2020〕56号附件表格


主办: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衡阳市珠晖区教育局  地 址:湖南路车站坪213号   网站标识码:4304050007

湘公网安备 43040502000121     备案号:湘ICP备10003342号-1     网站技术维护:0734-333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