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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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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 7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和质量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珠教通〔2020〕33号


珠晖区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初中起点的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已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珠教通〔2020〕26号),此方案不重复提及。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我区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珠晖区教育局成立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谢志军同志任组长,范翔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师训股。

二、招生计划

经珠晖区人民政府同意,报衡阳市教育局、湖南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我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为6个,具体见下表:

项目计

划来源

招生计划

种类

培养

类型

培养

学校

培养

专业

招生计

划数

省项目计划

普通

计划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

衡阳师范学院

生物科学(理科)

1

邵阳学院

汉语言文学(文科)

1

化学(理科)

1

历史学(文科)

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汉语言文学(文科)

1

思想政治教育(文科)

1

三、报名条件

我区2020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招生对象及条件是:

(一)具有珠晖区户籍。

(二)年龄未满22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2号)执行。

(五)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珠晖区教育局的安排,在珠晖区的乡村中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四、培养模式

(一)高中起点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二)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采用二四分段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五、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

六、招生程序

(一)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1.户籍信息确认。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一致。考生的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同时注意两点:①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的考生,不能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公安、航海、民航飞行学员、艺术、基层农技特岗、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其他类院校(专业));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先录取线上直接志愿考生,再降分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填报的院校和专业要与我区的招生计划相符,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我区计划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20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以下简称《录取名单》),我局根据《录取名单》统一组织考生签订协议。

4.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珠晖区教育局审查,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珠晖区教育局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5.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1.资格审核。珠晖区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2.成绩计算。考生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3.录取控制分数线。为了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经珠晖区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区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分数线为坐落在我区三所高中(衡铁一中、市七中、市二十六中)2020年高一新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平均分。

4.组织体检。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附件21要求分培养学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签订协议。同上文"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中第4小点"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内容一致。

6.预录取。衡阳市教育局依据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根据县市区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

7.录取。培养学校根据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市、区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入学与复查。同上文"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中第6小点"入学与复查"内容一致。

七、相关政策

(一)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珠晖区农村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珠晖区负责落实。

(五)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六)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珠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珠晖区农村学校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七)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八)教育局负责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

2.《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



                               珠晖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地址:

珠教通〔2020〕33号附件1:湘教发〔2020〕18号 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珠教通〔2020〕33号附件2:湘教发〔2020〕20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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