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教文体通〔2017〕47号关于转发中共珠晖区委办公室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晖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六个一律”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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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教文体通〔2017〕47号
关于转发中共珠晖区委办公室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晖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六个一律”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中共珠晖区委办公室、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晖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六个一律”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珠办发〔2017〕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