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教文体通〔2017〕66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开展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珠教文体通〔2017〕66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开展2017年
“少年传承中华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开展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司函〔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执行。各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要以“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为重要抓手,结合全年重要节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华传统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寻访红色足迹”“小小传承人”四个分项活动,以丰富的活动和良好的氛围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各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将活动开展图文总结材料、优秀图文案例于10月13日前报送区教文体局基教股。
联系人:孙宇峰,8333795
邮 箱:11197706@qq.com
珠晖区教文体局
2017年6月12日
教育部司局函件
教基司函[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建军90周年、纪念全民抗战爆发80周年、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和建团95周年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7〕53号)安排,2017年将继续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11月
三、参加对象
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含港澳台学生)和在内地接受教育的外籍学生
四、活动内容
今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活动主要内容是“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寻访红色足迹”“小小传承人”。
1.“小小百家讲坛”。组织中小学生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开展诵读和主题演讲,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2.“墨香书法展示”。积极推动书法教育健康和深入发展,激发培育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欣赏书法的热情,不断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努力增强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感。
3.“寻访红色足迹”。要通过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冬夏令营和庆祝建军90周年等活动,组织青少年阅读革命传统故事,观看红色电影,走访革命后代,到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引导学生学习、了解 我军的历史和使命、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进一步加深对革命精神的感悟。
4.“小小传承人”。组织中小学生在了解历史文化知识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掘家乡的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并动手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产品,争做非遗的小传承者。通过各种形式,将家乡的非遗文化告诉给身边的人,利用新媒体手段,广泛传播。通过传承实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变成个人的自觉行动。
五、活动要求
各地要在以往成功组织活动的基础上,深入挖掘重要节点的内涵,进一步精心组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丰富的活动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1.强化组织。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重视并做好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保证本地区活动顺利开展。
2.严格把关。要认真组织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生作品能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做到作品主题鲜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
3.确保安全。要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学生购买必要保险。
4.广泛宣传。要大力宣传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的过程、经验和成果,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017年11月底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联系电话:010-66096919
电子邮箱:xwc6412@126.com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