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全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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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教文体字〔
2017
〕
15
号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关于表彰
2017
年全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的决定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近年来,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履职尽责,求真务实,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绩显著的优秀教师、
优秀乡村教师、
优秀支教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同时,珠晖教育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涌现出一大批支持和关心教育的尊师重教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值全国第
33
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局党委决定,授予贺国龙等
123
位同志“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杨玲花等
24
位同志“优秀乡村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唐超等
20
位同志“优秀支教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李海浪等
10
位同志“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王良好等
6
位同志“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珠晖教育改革和发展再立新
功。希望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优秀教师、
优秀乡村教师、
优秀支教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榜样,牢记责任,勇于担当,敬业尽职,干事创业。希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以尊师重教先进个人为榜样,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珠晖区
2017
年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