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珠教文体通〔2017〕102号
关于开展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
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及区委九条规定等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督促责任落实。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纪检监察员(党支部书记)要落实好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防患于未然,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抓好关键少数。督促主要负责同志及其班子成员既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更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教育本单位教职员工、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督促执行相关规定。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会、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向教职员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及区委九条规定等精神,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向教职员工进行宣传,在节日之前、之中、之后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要突出检查重点。着力发现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变相公款旅游;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酒驾醉驾;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车;违规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违反上班期间的工作纪律;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其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创新监督方式。通过询问学生和家长等方式,着力发现“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
三、要严肃查处问责。要坚持挺纪在前。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畅通举报渠道。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拓宽监督举报通道,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对双节期间违反“四风”问题进行监督举报;要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各单位纪检监察员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的部署要求,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从严从快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
四、要按时上报情况。各单位要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在10月9日上午和《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违规违纪线索统计表》(附件2)、《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违规违纪线索台账》(附件3)一并上报局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凌轶明,联系电话,0734-8164346。
附件:
1.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展情况统计表
2. 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违规违纪线索统计表
3. 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违规违纪线索台账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aspx
附件2: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违规违纪线索统计表.aspx
附件3: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违规违纪线索台账.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