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民办学校春季开学及规范办学行为检查的通知
珠教文体通〔2018〕17号
关于开展2018年民办学校春季开学及规范办学行为
检查的通知
全区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根据衡教通【2018】32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近期将组织对我区民办学校春季开学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开学准备工作情况。重点了解各学校是否利用寒假期间做好校舍、课桌椅及教学设备的维修、更新工作,是否提前做好新学期课本、作业本及其它教学用品的准备工作等。
2.依法办学情况。重点了解是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学,是否利用寒假期间违规成建制补课,是否按审批的层次、类别、范围办学,是否按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是否按要求使用教材、教辅等。
3.管理和机制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建立情况,学校校长及相关管理部门是否职责明确,制度是否健全等。
4.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开学教师到岗、学生到校情况及入学教育(含安全教育)情况;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教学进度安排表等“四表”制订及落实情况。
5.安全稳定工作和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重点了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学校安全制度、安全工作台账、门卫管理、学校食堂、饮水管理情况;校容校貌、教室布置、寝室管理、校园环境卫生情况;校车申报、登记、办证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6.财务管理情况。重点了解收费政策宣传、收费公示以及学费收入存入银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和上年财务审计公示情况。
二、检查方式
1.看校容校貌
2.听取学校情况汇报
3.查阅学校相关资料
4.填报并上交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
5.访谈师生
三、检查人员
带队领导:刘 辉 刘加意
成 员:屈 昀 冯建良 谢黎明
四、检查时间
3月1日-6日
五、工作要求
1.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短期培训学校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做好准备,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对坐落在本区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检查。
3.检查成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