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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民办学校春季开学及规范办学行为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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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教文体通〔2018〕17

 

关于开展2018年民办学校春季开学及规范办学行为

检查的通知

 

全区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根据衡教通【2018】32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近期将组织对我区民办学校春季开学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开学准备工作情况重点了解各学校是否利用寒假期间做好校舍、课桌椅及教学设备的维修、更新工作,是否提前做好新学期课本、作业本及其它教学用品的准备工作等。

2.依法办学情况重点了解是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学,是否利用寒假期间违规成建制补课,是否按审批的层次、类别、范围办学,是否按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是否按要求使用教材、教辅等。

3.管理和机制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建立情况,学校校长及相关管理部门是否职责明确,制度是否健全等。

4.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开学教师到岗、学生到校情况及入学教育(含安全教育)情况;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教学进度安排表等“四表”制订及落实情况。

5.安全稳定工作和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重点了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学校安全制度、安全工作台账、门卫管理、学校食堂、饮水管理情况;校容校貌、教室布置、寝室管理、校园环境卫生情况;校车申报、登记、办证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6.财务管理情况重点了解收费政策宣传、收费公示以及学费收入存入银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和上年财务审计公示情况。

二、检查方式

1.看校容校貌

2.听取学校情况汇报

3.查阅学校相关资料

4.填报并上交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

5.访谈师生

三、检查人员

带队领导:刘    刘加意

   员:屈    冯建良   谢黎明

四、检查时间

3月1日-6日

五、工作要求

1.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短期培训学校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做好准备,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对坐落在本区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检查

3.检查成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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