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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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教文体字〔2018〕21号
关于表彰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区教文体局于2017年11月份组织对全区29所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进行了考核。经综合评定,评选光明路小学等10个优秀单位和彭文丹等11位优秀个人。希望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再接再厉,再创新成绩。其他单位积极向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学习,促使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