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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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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教文体字〔201821

 

关于表彰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区教文体局于2017年11月份组织对全区29所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进行了考核。经综合评定,评选光明路小学等10个优秀单位和彭文丹等11位优秀个人。希望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再接再厉,再新成绩。其他单位积极向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学习,促使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3月27

 附件.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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