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报
珠教文体字〔2018〕26号
关于表彰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区教文体局于2017年11月份组织对全区29所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进行了考核。经综合评定,评选光明路小学等10个优秀单位和彭文丹等11位优秀个人。希望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再接再厉,再出新成绩。希望其他单位积极向优秀单位和个人学习,促使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5月8日
附件:
教育阳光服务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一、优秀单位
光明路小学 东风教育集团东风校区
东风教育集团冶金校区 苗圃小学
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扶小里校区 茶山中学
建湘小学 盐矿小学
东站路小学 泉溪村小学
二、优秀个人
彭文丹(光明路小学) 张利华(东风教育集团东风校区)
姚 健(东风教育集团冶金校区) 崔丽琼(苗圃小学)
肖晓初(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扶小里校区) 何依臣(茶山中学)
刘姣云(建湘小学) 彭文斌(盐矿小学)
狄宴维(东站路小学) 陈习涛(泉溪村小学)
李 均(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