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珠教文体通〔2018〕63号
关于做好2018年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的
通 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事业感、使命感,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区教文体局决定在全区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及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珠晖区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优秀乡村教师要求在乡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十五年以上。
(二)珠晖区优秀支教教师的评选范围
1.全区2011年以来参加湖南省援疆援藏期满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教师;
2.全区2014年以来参加“三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期满且考核为合格以上教师。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教师共170名。其中:区优秀教师130名、区优秀乡村教师24名、区优秀支教教师6名、区师德标兵1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区优秀支教教师及区师德标兵不分指标)。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最终由区评选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材料及考察情况进行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对学生充满爱心,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2.业务能力强,潜心教学,教学理念先进,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成绩优异;
3.勤奋工作,积极进取,以校为家,以学生为本,关爱留守学生,深受学生及家长爱戴,深得社会好评;
4.在师德师风、爱护学生、教育成果、社会责任等方面有突出成就和感人事迹;
5.先进事迹能彰显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无私奉献、锐意进取的教师风采。
(二)珠晖区优秀支教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忠于职守,锐意改革,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扎根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认真开展援疆和支教工作,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教学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对本学科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具有指导受援学校教师的能力,能很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幅射作用;
3.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不怕吃苦,甘于奉献,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深受学生及家长爱戴,深受社会好评;
4.热爱受援地教育事业,关心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学生,积极为受援地学校出谋划策;
5.在支教(含援疆援藏)期间,教学实绩居同类学校领先水平,在受援学校乃至受援的县市具有较高知名度。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学校及教文体局范围内进行公示。
1.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初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情况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审批表等推荐材料报送至区教文体局人事师训股。
(二)评选推荐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中小学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倾斜。
(三)各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取消该学校参加下一届评选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及师德标兵,区教文体局印发表彰决定,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珠晖区教文体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师训股,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七、申报材料
(一)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按时、保质、按分配名额报送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主要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及师德标兵审批表》(附件2)、《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及师德标兵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二)推荐对象的主要事迹材料要求在15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所有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并报电子文档,其中汇总表为Excel文件,审批表为Word文档,用A4纸打印,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同上报。请于2018年7月9日之前报送区教文体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地址:珠晖区教文体局人事师训股207室。
联系电话:8336929,QQ邮箱:3213575687。
附件:
1.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及师德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2.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及师德标兵审批表
3.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及师德标兵推荐人选汇总表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1:
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
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优秀
教师
|
优秀乡村
教师
|
优秀支教
教师
|
师德
标兵
|
珠晖一中
|
8
|
4
|
不定名额,根据报送材料择优推荐。
|
|
珠晖二中
|
2
|
1
|
||
茶山中学
|
3
|
2
|
||
酃湖中学
|
2
|
1
|
||
马路口小学
|
5
|
|
||
粤汉小学
|
4
|
|
||
湖北路小学
|
3
|
|
||
泉溪村小学
|
7
|
|
||
东站路小学
|
4
|
|
||
玄碧塘小学
|
4
|
|
||
狮子山小学
|
1
|
|
||
衡州路小学
|
2
|
1
|
||
和平中心学校
|
7
|
4
|
||
酃湖中心学校
|
5
|
3
|
||
茶山中心学校
|
7
|
4
|
||
东阳中心学校
|
8
|
4
|
||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扶小里校区
|
9
|
|
||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上托校区
|
2
|
|
||
光明路小学
|
5
|
|
||
东风教育集团冶金校区
|
7
|
|
||
东风教育集团东风校区
|
3
|
|
||
新华实验小学
|
4
|
|
||
苗圃小学
|
4
|
|
||
盐矿小学
|
2
|
|
||
建湘小学
|
2
|
|
||
东阳中心幼儿园
|
1
|
|
||
衡州路幼儿园
|
1
|
|
||
民办小学
|
8
|
|
||
民办幼儿园
|
10
|
|
||
合计
|
130
|
24
|
6
|
10
|
附件2:
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及师德标兵审批表
申报单位: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政 治
面 貌
|
|
文化
程度
|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出 生
年 月
|
|
教
龄
|
|
乡村工作时间
|
|
班主任或(校长)年限
|
|
拟授奖励名称
|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
工作单位
及现任职务
|
|
电话
|
|
||||||||
主
要
事
迹
(1500
字以内)
|
|
||||||||||||
主
要
事
迹
(1500
字以内)
|
|
||||||||||||
所在单
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局纪检监察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教文体局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珠晖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及师德标兵
推荐人选汇总表
单位(盖章):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学
历
|
行政职务及年限
|
专业技术职务
|
教龄
|
乡村工作时间
|
班主任时间
|
拟授奖励名称
|
人选
类型
|
电话
|
备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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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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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填写说明:1.“姓名”栏:填写的姓名应与被推荐人身份证姓名及申报表所填写的姓名一致。
2.“工作单位”栏: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如是民办学校,请在备注栏注明“民办学校”。
3.“出生年月”栏:填写日期型数据,如出生于1960年1月,填写成196001。
4.“拟授奖励名称”栏:选择填写“珠晖区优秀教师”、“珠晖区优秀乡村教师”、“珠晖区优秀支教教师”、“珠晖区师德标兵”。
5.“人选类型”:请注明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