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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工会工作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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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教通〔2019〕10

 

关于开展中小学工会工作检查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区总工会、区教育局有关工作部署安排,教育工会将于6月3日至6月10日对全区中小学工会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带队领导:  

参加人员:江雅萍许红斌

二、检查单位及时间安排

 

日期

单  位

6月3日

珠晖一中、东阳中心学校、新华实验小学、红叶小学、和平中心学校、东风教育集团

6月4日

茶山中学、茶山中心学校、盐矿小学、珠晖二中、衡州路小学

6月5日

酃湖中心学校、酃湖中学、英发学校、苗圃小学、光明路小学

6月6日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狮子山小学、建湘小学、凯杰小学、马路口小学、粤汉小学

6月10日

湖北路小学、泉溪村小学、东站路小学、童星小学、玄碧塘小学

三、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

检  查 内 容

评分标准

得分

一、

1.工会有机构,有经费,有办公场地。

2.有工作计划、总结。

3.建立工会委员会制度和女职工委员会。

2

有机构、有经费记1分,其余记1分

 

二、

1.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报告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事件,协助查处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2.开展送温暖活动,建立特困教职工名册,设立互助互济基金。

3.积极参加重大事件的募捐活动。

2

1.未听取和未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的不记分。

2.知情不报和未及时查处的扣1分。

3.有名册有活动计划与安排的记2分。

 

三、

1.每年召开1次较规范的教代会,有资料可查。

2.与行政一起制定了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制度和实施办法,要求具体校务公开的面达100%。

3.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积极参与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和奖惩。

4

1.未制定的不记分。

2.每年召开1次教代会以上的记2分。

3.有公开栏记1分。

4.民主评议的记1分。

 

四、

各种活动

1.开展劳动竞赛,积极投身教研教改工作。

2.每年开展1—2次活动面较宽的教工活动。

2

1.有活动安排的记1分。

2.开展教工活动的记1分。

 

    四、检查方法

听取学校的汇报,查看资料,听取部分教师的意见。

五、本次检查的评分将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工会工作得分。

 

 

             珠晖区教育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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