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珠教通〔2019〕20号
关于做好2019年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局机关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衡阳市纪委《2019年衡阳市教育系统“廉风润校园”系列教育活动方案》(衡纪发〔2019〕2号)、珠晖区纪委《2019年珠晖区教文体系统“廉风润校园”系列教育活动方案》(珠纪发〔2019〕6号)文件精神,珠晖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表彰一批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楷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廉洁文化系列教育活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全区教育系统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活动主题
以“清廉从教”为主题,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发挥师德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把清廉从教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引导教师规范自身言行,自觉维护教师清廉形象,保持清廉作风,使清廉教风成为无声的教育。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评选表彰活动有序开展,特成立以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志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应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一线教师。
五、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区师德先进个人80名,从师德先进个人中再评选出区师德楷模10名。评选工作采取差额推荐,按表彰名额1:1.2分配推荐指标,即全区推荐候选人名额为96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六、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技能,有精湛的业务水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三)师德高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心理健康,不存在体罚学生和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现象。
(四)示范引领。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得到教职员工的广泛认可和赞誉,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五)工作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且不少于1次优秀,获得区级及其以上荣誉称号。近年来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师德楷模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师德楷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在社会中有较大影响,在师德先进个人中事迹更为生动突出。
七、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下旬)。区教育局下发“清廉从教”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方案。全区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评选(7月-8月)。7月初,各学校及有关单位开展初评,7月8日前将推荐候选人报区教育局。7月中旬至8月上旬,区教育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其中师德楷模从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中产生),经局党委会研究审定后将评选出的人选在珠晖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三)表彰宣传(9月-10月)。对当选的“师德楷模”和“师德先进个人”在2019年庆祝第35个教师节时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正确的价值导向,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全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1.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各单位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初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过程、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审批表等推荐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
(二)评选推荐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尤其要向长期扎根农村的优秀教师倾斜,向中小学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倾斜。
(三)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珠晖区师德楷模和师德先进个人由区教育局印发表彰决定,颁发奖励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十、申报材料
(一)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按时、保质、按分配名额报送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主要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审批表》(附件2)、《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二)推荐对象的主要事迹材料要求在2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所有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并报电子文档,其中一览表存为Excel文件,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和事迹材料存为Word文档,请于2019年7月8日之前报送区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地址:珠晖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区政务中心207室)。联系人:肖应美,联系电话:8336929,电子邮箱:3213575687@qq.com。
附件:
1.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推荐名额分配表
2.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审批表
3.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珠晖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
附件1:
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推荐 名额 | 单 位 | 推荐 名额 |
珠晖一中 | 5 | 和平乡中心学校 | 5 |
珠晖二中 | 2 | 酃湖乡中心学校 | 4 |
茶山中学 | 2 | 茶山坳镇中心学校 | 7 |
酃湖中学 | 1 | 东阳渡街道中心学校 | 7 |
马路口小学 | 4 |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扶小里校区 | 7 |
粤汉小学 | 2 |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上托校区 | 2 |
湖北路小学 | 2 | 光明路小学 | 3 |
泉溪村小学 | 4 | 东风教育集团冶金校区 | 5 |
东站路小学 | 3 | 新华实验小学 | 3 |
东风教育集团东风校区 | 2 | 苗圃小学 | 3 |
玄碧塘小学 | 2 | 盐矿小学 | 1 |
狮子山小学 | 1 | 建湘小学 | 1 |
衡州路小学 | 2 | 东阳渡街道中心幼儿园 | 1 |
衡州路幼儿园 | 1 | 民办小学及幼儿园 | 14 |
合计 | 96 |
说明:评选工作采取差额推荐,按表彰名额1:1.2分配推荐指标,即全区拟表彰人数为80人,推荐候选人名额为96人。
附件2:
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审批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1寸正面 免冠照) | ||||||||
民族 |
| 学历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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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 现任职务 |
| 是否为乡村教师/在岗时长(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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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教龄 | 年 | |||||||||||
班主任(管理岗位)工作年限 | 年 | 是否推荐为师德楷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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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号 |
| 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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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 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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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概
要 | (限2000字以内,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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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来的区级以上主要获奖情况(附证件复印件,不超过8项,可另附纸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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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及承诺 | 本人同意参加本次评审,并承诺近5年来无违反师德师风及违法违纪行为,并对个人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愿意接受社会监督。
签名: 2019年 月 日 | 工作 单位 推荐 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2019年 月 日 | |||||||||||
区纪检监察审核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2019年 月 日 | 区教育局审批意 见 |
负责人: (公章) 2019年 月 日 |
备注:1.请严格按照表格规定要求如实填写,不得遗漏项目,主要事迹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2.请学校(幼儿园)严格审核把关,加盖公章后报送;3.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附件3:
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学 历 | 行政职务及年限 | 专业技术职务 | 教龄 | 曾获主要荣誉 | 班主任 时间 | 是否推荐为师德楷模 | 入选 类型 |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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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姓名”栏:填写的姓名应与被推荐人身份证姓名及申报表所填写的姓名一致。
2.“工作单位”栏: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如是民办学校,请在备注栏注明“民办学校”。
3.“出生年月”栏:填写日期型数据,如出生于1970年1月,填写成197001。
4. 曾获得主要荣誉填写近5年以来所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5.“入选类型”:请注明初中、小学、幼儿园。
附件:珠教通〔2019〕20号关于做好2019年珠晖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