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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珠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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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原文链接

为响应上级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珠晖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5日实施发布并遵照执行《珠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珠政办发〔2021〕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在对此进行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根据《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且经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而制定规范性的文件。

二、《实施方案》的各个目标是什么?

2021年,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及酒店、超市、市场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在冶金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乡镇街道至少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在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社区(小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2022年,全区所有社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乡镇、涉农街道至少1个村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5年,全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体系、运行管理和考核体系、全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拣设施基本建成,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自觉养成。

三、生活垃圾分为哪些类型及相应处理方式?

生活垃圾分类基于可否回收、危害与否、干湿二分、体积大小等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含绿化)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设置专用垃圾桶单独收集,由街道社区设点并负责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对居民小区产生的可回收物予以回收和资源化利用,通过“互联网+”回收、智能自助回收及电话预约等模式及时收运,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各环节有效衔接。

2.有害垃圾

设置红色专用垃圾桶收集、独立储存,由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按照要求分类,由具备相应运输和处置利用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运输和处置利用。

3.厨余垃圾

设置专用垃圾桶单独投放,由相关部门或企业对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居民区等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至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也可将农贸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一并纳入处置。

4.其他垃圾

根据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置专用收集容器。由环卫部门或环卫市场化公司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现分类收运,经垃圾中转站压缩后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5.大件(含绿化)垃圾

大件垃圾要运送至小区就近的大件垃圾指定堆放点,由区环卫部门定时或者预约上门对大件垃圾(包含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枝叶、树木集中分类处理的绿化垃圾)统一收集、运输至市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6.建筑垃圾

所有建筑垃圾,除建设项目就地利用、减量外,都必须集中收集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居民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社区、单位或者物业指定的地点分类打包堆放。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将建筑垃圾交由经核准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使用密闭环保运输车辆将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四、《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1.公共机构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各级党政机关带头,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其他公共机构及各乡镇、街道都要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合理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宣传标识,加强单位内部宣传引导,并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1.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公共场所做好关于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工作;还要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2.要加快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并向公众开放。环卫部门要组织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培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3.通过专项培训、专题讲座、参观实践等方式,对各个层次的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等开展集中培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有关人员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3.做好垃圾源头分流减量工作

1.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厨余垃圾来源。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

4.健全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1.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应尽量结合现有收集容器和站点进行改造或更换,各相关单位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的特点和产生量,确定垃圾容器的容量、数量和位置,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便于投放和分类收集作业。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按国标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并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味。

3.有关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分布和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

4.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

5.大件和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并通过设置隔离墙、防尘罩、加盖等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确保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不乱堆乱放、不混入生活垃圾。

5.做好规范分类投放工作

1.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

2.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

3.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

6.完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

1.加强垃圾收运人员培训、管理,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

2.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

3.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加强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确保环境安全。

4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做好社区、物业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7.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

1.各乡镇街道和各公共机构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单位,其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没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单位,其产权单位或社区是责任人。

2.广场、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举行大型户外运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五、《实施方案》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一)有组织保障

1.为顺利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成立珠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带头作用下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区垃圾分类工作。

2.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协调与沟通联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街道、社区三级“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有资金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经费、工作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对垃圾分类实施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街道社区(小区),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予以重点支持或政策倾斜。

要创新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服务,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建设市场化运营模式。

(三)有督查考核机制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本系统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上报。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我区年度绩效考核、文明单位等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

(四)实施监督平台机制。要通过建立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热线、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等方式,全面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加强线上线下交流互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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