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详见《珠晖区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30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4月16日(含)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16日(含)以后出生(详见《职位表》)。
(2)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能在学信网上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在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珠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研究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4)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专业技术资格(从业)证等证书必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资格证、从业证等证书未能领取纸质证书者可凭电子证书或有效成绩公示结果)。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自聘(录)用文件或聘用合同明确的聘(录)用时间起算);
9.衡阳市珠晖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有吸毒史的人员;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珠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yzhq.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4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8:00至2026年4月24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期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服务网(https://www.hncp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报考人员应上传材料:
①《珠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考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3);
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 10KB以上512KB以下,600*900像素以内);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届毕业生就读高校暂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资格证、从业证等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
⑥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信》(见附件6),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或基层党(工)委公章后上传扫描件;
⑦报考音乐教师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小学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还需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查询证明);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的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⑧在编在岗报考者需上传县(区)级及以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区)级及以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⑨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的考生需上传《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5);
⑩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考生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附件7)及相关佐证材料。
(3)网上缴费:本次招聘收取考试费100元/人(由第三方公司收取),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同步,缴费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8:00至4月24日17:30。报考人员需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因招聘计划取消,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减免考试费。申请减免考试费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8:00至4月22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注意事项:
①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待笔试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②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④"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6、2025、2024年)。
⑤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明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⑥招聘公告和《职位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4月16日(含),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⑦此次招聘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⑧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必须符合所报的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申请材料应该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 5月6日8:00至5月8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按照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组考方不再以任何形式通知考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后果由考生负责。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各个环节均使用同一张准考证,不得涂改与破坏。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此次招聘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报名缴费成功者)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珠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试前发布招聘岗位计划调整公告。报考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或申请退还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考者报名注册。
(四)笔试
1.笔试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1)A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公文写作占6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B类岗位(专业技能类)。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学科知识,其中公共知识占50%,学科知识占50%,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珠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区人社局3楼309室)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4.注意事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参考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珠晖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入围考生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在珠晖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面试内容及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时长为10分钟。
(2)B类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①小学音乐教师(器乐方向):视唱视奏(钢琴),专业器乐演奏;②小学音乐教师(声乐方向):视唱视奏(电子钢琴),成品歌曲展示。③体育(篮球方向):助跑摸高、一分钟5米线外自投自抢、行进间左右手低手投篮。
3.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面试环节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本次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达到开考和入围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成绩排名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A类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成绩进行排名,B类岗位按公共知识、学科知识进行排名。
(八)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本公告第(七)条成绩合成和排名中第2条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珠晖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珠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进一步检查。当日进一步检查和当场进一步检查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进一步检查的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进一步检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珠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当场进一步检查及非当日、非当场进一步都只能进行一次,进一步检查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招聘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本公告第(七)条成绩合成和排名中第2条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5.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若后续出现程序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不再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负责牵头考察,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共同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调查、审查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专班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等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
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发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放弃,或被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同级人社局备案后,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费记录)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中共珠晖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均含拟制血亲关系)等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资格审查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珠晖区人民政府官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正确、通畅。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一经报名视为认可本公告的内容。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珠晖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但最后未聘用人员,其考试成绩可实施成果二次运用。如我区基层社区工作岗位所需,可秉承双方自愿原则,通过本人书面申请、组织考核等相应程序后录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进入社区工作。具体二次运用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通知。
(四)咨询电话
珠晖区人社局0734-3331904(公开招聘政策咨询)
(五)监督电话
中共珠晖区纪委监委0734-3331723
本公告由珠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珠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附件:1.珠晖区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职位表
4.同意报考证明
7.工作经历证明
珠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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