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晖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珠晖区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7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坚持把抓好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扎实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机制,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整改工作,适时开展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三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对标对表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切实解决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突出问题。
党组书记卿彰谦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以及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主持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12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的18项42个突出问题中,已经完成整改的16 项40个,需区委、区政府明确的问题2个;巡察移交的9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1、政治站位不够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学习传达效率,重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种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的的指示精神、最新讲话、最新文章以及中央、省、市各类重要工作部署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领悟。另一方面,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积极通过邀请授课、专题学习、研讨交通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研讨,推动理论中心组以学促行,以学践行。
2、"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好。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进一步完善了《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进一步明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作为每一次党组会议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和落实。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民政系统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行研判、分析和处置。严格落实定期开展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落实"三审"制度,迅速更新政策宣传栏和公示栏,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不断规范意识形态制度建设
4.养老机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珠晖区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珠晖区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积极推进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全区所有乡镇敬老院均完成了消防改造,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要求整改的养老机构,予以关停、注销处理,全区共关停养老机构1家(莲花养老院)、注销1家(安康养老院)。
5.入户调查程序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2年9月21日,我局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救助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各乡街民政救助工作业务水平和能力,全面规范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对象的认定程序,严格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入户调查工作程序。
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把握不精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将违规发放的流浪乞讨资金按要求追回至区民政局账户。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社会事务股全体工作人员就流浪乞讨救助相关政策开展了专题学习。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加强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学习,严把资金审核流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7.界桩管护工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7年7月13日,区民政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讨了《珠晖区界桩管护制度》,明确了全区界桩管护的相关要求。2017—2021年全区界桩管护相关资料均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上报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备案。2021、2022年界桩管护协议已全部按要求由界桩管护员签字,并补按手印,界桩日常维护照片和界桩管护记录也全部按要求补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8.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员学习,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关于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珠财字〔2019〕16号)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20〕23号)。二是规范报销程序。建立公务接待报销三审制度,实行财务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坚决杜绝公务接待超标行为。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督,按要求及时将公务接待和工作加班餐情况上传至全省民政系统"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
9.文风不实,材料抄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文风整治,对涉嫌照搬照抄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公文写作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将公文写作定为必修课,切实提升公文写作能力。
10.执行财经纪律有偏差。
①报销审核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审批程序不全的票据严禁入账列支。二是严格审查程序,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各项票据,票据填制必须符合要求,才能予以入账。三是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票据的审核审批。
②大额现金支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现金暂行管理条例》规范现金管理,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
③财务人员长期未轮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和轮岗,切实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进行财务人员变动交接手续,准确记录单位财务情况。局党组在2023年1月7日召开了党组会议,集中研究财务人员岗位调整。
④超标准发放奖励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因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复核,部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有调整,导致发生超额发放奖励资金现象,我局举一反三,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奖励资金进行了全面排查,全面清理奖励资金发放情况,将多拨付的养老机构等级奖励资金全部按要求退回到局专户。
⑤部分活动奖项设置不合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支部活动。严格按照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开展支部活动。二是规范活动奖惩。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制定奖励措施。三是规范报备程序。在开展支部活动和制定奖惩办法时,需先向区直机关党委报备审核。
⑥工作餐审批程序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加班用餐审批,严格执行先申请,后用餐的工作制度,对电话申请的加班用餐必须按要求补填申请单,对未经申请及申请程序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加班用餐不予报销。
⑦违规发放补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0年,我局未按要求为临聘人员购买医疗保险,因此,给临聘人员每人发放,用于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今后,我局将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强化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
⑧经费滞留,未及时开展有关活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1月,我局已将阳光敬老活动经费拨付至区福利院,用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敬老活动。
11.工会经费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会专户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流程操作,2019年以后的工会经费列支都是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会账户列支。二是加强工会资金管理,严格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得违规使用工会资金。三是按时交纳工会会费,对调入调出或退休的会员及时算好会费,做到应交尽交,应退尽退,及时准确做好会费收缴工作。
12.项目管理仍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一是重大项目实施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才能实施。二是规范项目实施程序,确保项目推进规范有序。三是健全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完善资料台账。
13.区社会福利院财务管理松懈。
①违规发放加班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违规发放加班费和各类津补贴。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下属事业单位要接受局机关的业务指导及计财、审计、监督检查。
②报销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福利财务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审批程序不全的票据严禁入账列支。二是严格审查程序,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各项票据,票据填制必须符合要求,才能予以入账。三是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票据的审核审批。
③部分慰问金发放无领取签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凡无偿发放的物资,领取者必须签字,经办股室必须编制发放明细表上报局财务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复核,局长审批。目前,物资领取人已完成领取补签手续。
④部分发票报销含酒水费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局就福利院财务管理建立了监管机制,明确下属事业单位要接受局机关财务的业务指导,要求福利院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各项票据,票据填制必须符合要求,才能予以入账列支。目前,违规报销的酒水费用已全额返还福利院账户。
⑤发票与商品明细金额不一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因购买小额商品,店家无正规发票,导致发票与商品明细金额不一致,现已对福利院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强监督管理。
⑥非工会会员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因相关福利院临聘人员已经解聘,已发放工会福利待遇无法追回,区福利院已要求当事人交纳当年工会会费,现会费已交纳至福利院账户。
⑦超范围给予工会慰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因相关福利院临聘人员已经解聘,已支付的工会慰问经费无法追回,区福利院已要求当事人交纳当年工会会费,现会费已交纳至福利院账户。
⑧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对福利院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
⑨违规报销上级单位费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机关据实将福利院代购物资的相关费用全额拨付至福利院。
⑩无人核对应退回工资,导致漏退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局机关对福利院财务的监管机制,明确福利院每季向局机关报送财务报表和账目明细。
⑪财务审批制度执行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福利院已经按要求联系协议方相关责任人,找到原租车合同,现原合同已附在报账单中。现已对福利院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强监督管理。
14.对第三方机构的服务监管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服务监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资金拨付流程,在确保第三方机构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工作要求后方可拨付服务经费。针对社工私自补签问题,已经对负责本次签到社工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予以辞退处理。针对第三、四项存在的问题,珠晖区社工站已按要求将本次多开支、未开支完退还给民政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5.改非领导分管业务工作。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多次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我局班子成员缺额情况,待局班子成员配齐后,改非领导谢明志同志将不再分管具体业务工作。
16.党建基础工作存在短板。
①党费未足额收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组织建设工作要求,及时收缴党费,党支部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收缴党费。二是足额交纳党费,局规财股按照党费交纳要求严格核算所有党员的党费交纳标准,全体党员按照党费交纳标准足额交纳党费。
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机关支部及时与区直机关党委报告,迅速整改,举一反三,已补充完善相关台账资料。今后,局机关支部将严格按照党组织建设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开展党建工作,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③党建资料不完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建活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二是规范党建资料,严格按照支部党建活动整理收集相关资料,健全党建资料台账。
④党务公开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务公开栏建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设立党务公开栏。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将严格按照党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坚持规范管理,及时更新。
⑤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管理、指导力度,规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令北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开展党建工作。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7.落实上轮巡察整改任务不彻底。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多次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编制问题,待编制问题解决后,混编混岗情况将得以解决。
18.落实审计指出的问题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福利院已按要求补齐相关原始凭证,预支工资相关手续已补签完成。今后,我局将严格财务审批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票据的审核审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区民政局党组的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就,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三是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民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3331367;邮政信箱: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北路251号。
珠晖区民政局党组
2023年1月15日
一审:伍智文 二审:刘自卫 三审:卿彰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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