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为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筑牢思想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湖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简称省组委会),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李大剑任组委会主任,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罗德龙,以及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同志任委员。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省安监局副巡视员龚伟兵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省安监局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主要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各市州、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类企事业同时开展。
(一)深入开展面向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市州、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行业实际和产业特点,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目的,面向企业深入开展有效果、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活动。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通过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活动开展,向企业职工深入阐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意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开展千万职工岗位零伤害承诺行动。各地要采取有效宣传活动发挥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广泛开展职工岗位零伤害承诺、零伤害竞赛等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三是深入开展企业员工反“三违”警示教育活动。落实“一单四制”要求,组织对每家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公示公告,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管控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制作或采购一批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组织企业员工集体观看,让企业员工接受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四是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市州、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推动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员工广泛参与的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提升企业员工应急处置水平和逃生自救能力能力。要政企联动,认真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五是提请各级安委会负责同志、成员单位领导,安监干部,或者组成讲师团、志愿宣讲队,深入各行业领域或各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对口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显著成效,以及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意义,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六是开展宣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标杆企业活动。各地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湖南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7年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7〕19号)等文件要求,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好的企业宣传好、推介好,树立标杆,带动其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负责推荐1家企业典型材料到省组委会办公室汇编。七是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执法行动大宣传。集中于6月,各市州、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计划执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淘汰落后不安全产能等,大力开展执法行动。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组织媒体开展持续报道、跟踪报道、深入报道,曝光一批典型,形成强大震慑力。
(二)深入开展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一是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讲活动。各市州、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意见》精神,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共识,筑牢贯彻落实《意见》的思想基础。要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安全生产理论实践丰富的机关干部、专家学者组成的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设立专栏、访谈等多种方式,集中报道、广泛宣传,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开展“领导干部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活动。通过请省安委会领导、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安委会和县市区安委会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其中,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安委会负责同志和县市区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提供一篇书面稿给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三是举办“最美安全卫士”演讲比赛。组织发动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层层举办演讲比赛,选拔优胜者参加全省总决赛并通过媒体直播、转播赛况,择优组成演讲团深入一线开展巡回演讲。
(三)深入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一是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市州、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开展安全生产体验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要通过面对面接受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咨询活动,回答大家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要组织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通过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微电影,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要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学习和交流,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提高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开展事故隐患、“三违”行为随手拍活动。各市州、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组织收集相关资料反馈至本地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同时督促做好隐患辨识和整改工作,确保即时拍即时传,提高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积极性,提升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四是举办安全文化进万家活动。各市州、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大赛。要深入挖掘各地富有特色的安全生产文化传统,创新形式,丰富内涵,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传播,推动安全文化进入千家万户。五是开展科技强安专题宣传活动。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成果;宣传各地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可供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安监、煤炭、住建、交通、公安、国土资源、质监、农委、经信委、水利、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单位还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协调宣传部门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要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要充分落实与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机制,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要协调主流媒体主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三)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州、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周密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五)认真总结考核。7月上旬,省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各市州、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有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省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省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介。
(六)确保活动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请各市州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5月20 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将本单位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全省组委会办公室,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7月15日前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烨、苏承,0731-89751256(兼传真)。
通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马王堆南路80号省安监局(邮编:410300)
电子邮箱:xjzx89751256@163.com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