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股(信访维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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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企业规范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指导监督企业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会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制定全区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劳动监察工作。会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指导协调全区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指导监督全区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的处理。负责本级普法及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担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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