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对工单诉求编制问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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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对工单诉求编制问题进行解答
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前期工单202012080339收悉:关于陈女士反映的儿子编制问题由区编办统一管理与认可的办理情况。
2020年12月14日,东风街道、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同陈女士和其子欧阳利军召开了座谈会,就欧阳利军个人待遇及编制诉求当面进行了解答。
经核,欧阳利军于1997年7月22日进编到江东区东风街道前进里居民委员会,2002年社区居委会体制改革前后一直在东风街道的社区工作,直至目前仍在东风街道苏州湾社区工作。按照珠晖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关于社区居委会体制改革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珠人联字〔2002〕1号)第三点:"凡不够办里退休条件以及在竞争上岗中未被聘用的在编干部职工,实行下岗分流";第四点:"新聘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并经居民代表选举后当选的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全区在社区居委会体制改革后,未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编制管理,因此欧阳利军不属于编制管理范围内的工作人员。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的通知》(湘办〔2013〕39号)文件,"严禁不经公开招聘,违规聘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因此,欧阳利军要求管理认可其编制问题的诉求,故诉求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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