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衡阳新希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特殊工时工作制申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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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监管服务工作规则指引》人社厅函〔2024〕175号,并结合湘人社办函〔2025〕7号文件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核、现场询问,拟同意:
1、你公司总经理1人、营销岗位17人,共计18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你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情况,并加强工时管理,不得扩大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范围,要通过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切实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身体健康;同时要随时听取并采纳工会组织和劳动者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本单位劳动者进行公示,公示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联系(联系电话:0734-3331905)。
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一审:曾叶蕾; 二审:陈婷; 三审: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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