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教文体通〔2017〕32号关于转发衡阳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珠教文体通〔2017〕32号
关于转发衡阳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
“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小学:
现将衡阳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衡文明办〔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实际,把握时间节点,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活动过程中,要有统一的活动标题“我们的节日·清明”,活动结束后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投稿。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和图文总结资料上报基教股,上报情况作为年度文明创建和德育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考评。
联系人:孙宇峰,联系电话:8333795。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珠教文体通〔2017〕32号
关于转发衡阳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
“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小学:
现将衡阳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衡文明办〔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实际,把握时间节点,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活动过程中,要有统一的活动标题“我们的节日·清明”,活动结束后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投稿。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和图文总结资料上报基教股,上报情况作为年度文明创建和德育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考评。
联系人:孙宇峰,联系电话:8333795。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衡阳市教育局
衡教通[2017] 63号
关于转发衡阳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
“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中小学校:
现将衡阳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衡文明办〔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实际,把握时间节点,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活动过程中,要有统一的活动标题“我们的节日·清明”,活动结束后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投稿。各单位于4月13日前将活动方案和图文总结资料上报市教育局,上报情况作为年度文明创建和德育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考评。
各单位图片上报不超过5张,图片须清晰、主题突出、JPG格式、不低于1M,并对图片进行“重命名”,标明单位、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图片需为当次活动照片,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使用往年同类活动图片,图文总结上报不规范者视为未报。
联系人:市教育局基教科,邓清华,8811339
邮 箱:543456094@qq.com
附:衡阳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
衡阳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4日
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衡文明办〔2017〕3号
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7年清明节来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文明办工作部署,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祭扫,推动“我们的节日”活动向纵深发展,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清明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营造文明、进步、和谐的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人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在市烈士陵园开展全市性纪念活动。各单位要在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干部群众缅怀革命先烈、追忆革命历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引导广大群众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2.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各县市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倡导献花寄哀思,采取鞠躬敬故人、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召开家庭追思会、网上祭奠、设置集中焚烧点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引导群众在祭扫活动中移风易俗、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3.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市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等中央级媒体开设的“网上祭英烈”活动,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激发爱党爱国情感,增强爱党爱国意识。组织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广泛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制作“清明”节日小报,扩大网上活动的效果。衡阳新闻网举办“我们的节日·清明”网上祭扫活动,开设专题、组织“天堂寄语”互动,开展网上鞠躬、献花、留言等网上祭奠活动。
4.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诵读历代爱国主义名篇佳作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举行中小学生入团、入队仪式和成人仪式,引导广大学生继承先烈遗志、激发爱国热情。
三、活动具体工作安排
1.活动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7日。其中,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平台宣传时间从3月28日起,为期11天;“网上祭英烈”和网下实践活动从4月1日起,为期一周。
2.网上栏目由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设计开办,每天刊出精彩寄语,显示参与人数,同时,将以微博、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请各地及时关注和开展活动,并上传相关活动图片、视频及总结。
3.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共青团等部门及全市各大新闻媒体、宣传平台要统筹组织,确保活动高质高效开展。特别是祭扫活动,要本着就近就便、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
四、有关工作要求
1.要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2.要深度宣传。市直各新闻、网络媒体要开设专栏、专题,充分报道节日活动,宣传节日文化,营造浓郁氛围。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电视和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用文化引领文明清明新风尚;大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的情况,营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节日氛围。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浓郁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展示传统文化魅力,营造浓厚的民俗节日氛围。各地区、各单位、各中小学开展要采用统一标题(“我们的节日·清明”),及时向衡阳电视台、衡阳人民广播电台、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新闻网等媒体提供报道线索,也可同时向衡阳文明网投稿(衡阳文明网投稿邮箱:65193734@qq.com,联系人:谢亮,邮箱:联系电话:13142345623)。
3.要创新载体。各县市区及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不拘泥于方案规定活动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将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要有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和活动影像等资料台账,请于4月15日报送至市文明办。(联系电话:8866658,联系人:贾君豪,邮箱hnhywmb@163.com)。
衡阳市文明办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