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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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珠晖区水利局

负责人:彭江锋

机构地址:珠晖区东风南路3号工商银行二楼

邮编:421001电话:0734-3331505传真:无

邮箱:无

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珠晖区水利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晖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1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珠晖区水利局(以下简称区水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区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区江河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区域以及引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协助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监督管理。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江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机埠、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负责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安排、检查和监督。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城乡统筹,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第四条区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立档保管工作及局机关其他日常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审核各种会计凭证的合法性,编制好会计报表,管好会计档案,承担财务管理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工作。

(二)水利建设综合股。负责辖区内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申报,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和市级、区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中央和市级、区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包括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三)水保水资源股。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研究拟定全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核查;监督检查水土流失治理措施;检测水土流失动态;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分配和调度,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实施相关的地方性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四)河长制工作股。承担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区河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等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区级河长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河湖保护工作,指导乡(街)河长制工作。

第五条珠晖区水利局行政编制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暂维持现状,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六条区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领导分工:



彭江锋,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衡阳市蒸湘区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0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珠晖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统计局全面工作。2021年12月至今任珠晖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区水利局全面工作。


黄业忠,男,汉族,湖南衡阳人,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5年10月至2004年3月,在茶山坳镇政府工作;2004年3月至2014年9月,任珠晖区粤汉街道副主任、党委委员;2014年9月至2019年5月,任珠晖区移民开发局副局长;2019年5月至今任珠晖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库区移民、办公室、水保水资源、工会、党建、组织、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纪检监察、清廉机关、建议提案办理、创文巩卫、综治信访维稳、群团(工青妇)、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移民事务中心、办公室、水保水资源股、新头冲补水站、金堂河电力排灌站等部门。


黄维,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湖南长沙市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12年10月,历任珠晖区水利农机局干事、副股长、防办主任。2012年10月至2017年5月,历任茶山坳镇人大副主席、副镇长、党委委员。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任珠晖区水利局副主任科员;2019年5月至今任珠晖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河长制、河湖与水资源、水利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五全一常态)、农村安全饮水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河湖与水资源事务中心、河长制工作股、水利建设综合股、集中供水公司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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