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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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珠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人:贺东甫

机构地址:珠晖区安居里245号

邮编:421001电话:0734-3331356 传真:3331356

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珠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晖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1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珠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防办)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区人防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民防空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区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区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方案,审核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方案。负责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体系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协调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城区防空袭方案的拟订,指导城区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的制定,指导疏散基地建设,加强疏散地域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应对灾害事故疏散防护预案,组织开展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等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区人民防空袭斗争。

(五)负责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管理平台、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确保通信畅通、指挥高效。负责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六)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民众应对灾害事故自救互救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区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绩效管理。

(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九)负责利用人民防空设施、设备和人防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服务工作。

(十)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区人防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本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要、保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综合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督查督办本级“准军事化”建设及执行力落实情况。战时负责指挥所管理,以及战时宣传和群众工作。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绩效管理。负责人防国有资产核算和管理。负责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战时负责编报人民防空经费、特资保障计划、战损情况统计。负责办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保险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人防工作绩效考核。组织全区人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区本级人防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协调防空袭斗争中伤员救护安置、烈士善后及防空队伍干部补充、配备工作。

(二)指挥通信股。组织全区人民防空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开展防空防灾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训练等工作。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体系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疏散基地建设,加强疏散地域建设,服务乡村振兴。负责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管理平台、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确保通信畅通、指挥高效。负责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指导全区防空防灾知识科普教育工作。负责人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战时负责防空作战方案的制定与调整,组织指挥协同作战,组织指挥消除空袭后果。

(三)工程股。组织和管理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损毁人民防空工程的恢复。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法规股。负责组织宣传和贯彻国家及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督检査,办理人民防空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处理破坏人防工程设施设备和人防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负责对未按人防工程战术技术标准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进行处罚。

第五条区人防办行政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人。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暂维持现状,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六条区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领导信息:

罗志刚(2022年6月-):主持人防办全面工作。

贺东甫(2019年4月-):主持人防办行政全面工作。

罗树乐(2019年5月-):分管工青妇,财务,应急安全,扶贫,指通,工程等方面工作,联系市人防办综合科、指通科、工程科、财务科。

杜阳春(2017年6月-):分管党建,宣传,办公室,工会,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法规,统计,人事等方面工作,联系市人防办直属机关党委、法规科、组织人事科,区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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