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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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衡州路街道动物防疫站:

当前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一是目前正处于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重大动物疫情在各个乡(镇)场均呈蔓延发展态势。二是个别地方的防控措施不到位,从近期发生的重大动物疫情调查发现,免疫及流通监管工作存在漏洞。为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防为主,狠抓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据调查,入春以来,动物疫情呈蔓延发展态势,牲猪发病率高。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区指挥部对春防工作的整体部署是:突出抓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的防控和免疫,工作上要采取先大户、后散户,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确保在 320日前 完成禽流感和口蹄免疫工作,去年冬季已免畜禽可进行加强免疫一次, 410日前 完成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工作,随后再开展狂犬病、鸡新城疫苗、猪链球菌等其他免疫工作。特别是要抓住当前猪蓝耳病疫情低发的有利时期,赶加进度,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抬头前完成集中免疫工作,建立有效免疫屏障。要切实保证母猪(种猪)配种前、仔猪断奶前进行一次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化免疫。同时定期开展免疫效果检查,对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补免,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做好免疫档案登记管理工作,准确、及时掌握免疫进展,做到心中有数。

二、加强消毒灭源,消除疫情隐患

动物防疫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及时处置死亡畜禽,对野外发生的动物尸体和水网地区死亡候鸟也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动物按规定及时采样检测。结合春季集中免疫,组织力量指导养殖户加强畜禽饲养管理,制定科学防疫制度,切实做好消毒灭源工作。

三、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

加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有效防止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动物检疫人员要严格查物验证,发生可疑疫情,立即按规定报告和处理,坚决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加强仔猪补栏疫情监管,严禁从疫区、交易市场、畜禽集散地引种,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对新引进的种畜到达后,要在隔离舍饲养观察30天以上,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合群饲养。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

春季集中免疫期间,畜牧水产局将安排组织人员不定期到村组养殖户家,了解免疫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工作平衡开展。检查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防止病源扩散;检查疫情监测,完善预警机制;检查应急准备,提高应急能力。对检查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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